威海新聞網8月8日訊(記者 王璐瑤)7月31日,記者從威海市燃氣熱力處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液化氣生產經營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市城鄉建設委統一部署下,市燃氣熱力處本月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液化氣場站整治工作,以確保在今年年底前,威海范圍內的液化氣場站設施滿足國家相關規范要求。市燃氣熱力處要求,無力整改的單位本月要停止經營。
此次液化氣市場整治的主要目標是威海市范圍內的液化氣場站、液化氣瓶裝市場和液化氣汽車加氣站。記者了解到,我市現有液化氣站104座,其中環翠區11座,經區8座,高區5座,臨港區3座,文登區25座,榮成市37座,乳山市15座。全市現有38座液化氣站經營LPG(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業務,另有CNG(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5座。
此次整治的重點有兩個方面,一是對液化氣站內的設施實施達標改造,二是進一步規范液化氣鋼瓶管理。
根據市燃氣熱力處要求,液化氣場站設施改造必須聘請具有城鎮燃氣設計資質和GBI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液化氣場站設計施工圖紙,要確保改造后滿足國家相關規范要求的安全間距、消防設施等并由消防、質量技術監督和燃氣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不得隨意改動,要聘請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并且驗收合格后方可經營。
液化氣場站改造可采取兩種方式:一是原址改造,可采取在現有基礎上拓寬氣站占地面積,或縮減罐區儲罐容積、減少經營項目,或將地上儲罐改為地下儲罐等方式,使場站設施滿足規范要求。二是異地重建,無法原址改造需進行異地重建的,必須按照新建場站的要求進行報批、設計和施工。
在進一步規范液化氣鋼瓶管理方面,市燃氣熱力處要求,各區市燃氣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液化氣鋼瓶管理,建立安全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督導液化氣經營企業必須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足夠的、合格的自有液化氣鋼瓶,并對自有鋼瓶進行標識,嚴禁充裝非自有鋼瓶。
對于普通居民用戶來說,燃氣主管部門和液化氣經營企業將引導用戶,對自有液化氣鋼瓶通過適當作價交給液化氣經營企業管理。在服役期限內的鋼瓶,液化氣經營企業可按照使用年限和外觀情況進行回收,并給予用戶適當補償;超出服役期限和外觀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鋼瓶,由液化氣經營單位統一無償回收,并由技術監督部門統一做報廢處理;用戶將繳納液化氣鋼瓶押金,無償使用液化氣經營企業的鋼瓶,并與液化氣經營企業簽訂用氣協議;鋼瓶的配送必須按照危險品運輸要求進行,由經過培訓的送氣工負責,液化氣經營企業必須對用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市燃氣熱力處要求,各區市燃氣主管部門要對不按規范要求進行達標改造的,或者不按規定要求充裝自有鋼瓶的液化氣經營企業進行相關處理,無力整改的單位本月一律停止經營,整改達標后方可繼續經營,市燃氣熱力處將不定期對各市區進行督察,并對不達標企業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