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何寶國)昨日,市物價局發布消息說,即日起,我市車用天然氣最高零售價格調整為4.80元/立方米。
今年8月,國家發改委決定,適當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門站價格。根據我市母站(天然氣批發站點)車用天然氣價格上漲幅度及下游車用天然氣加氣站稅費增加、購銷差成本增大等因素,市物價局將我市車用天然氣最高零售價格調整為4.80元/立方米。此前,我市車用天然氣最高零售價格為4.45元/立方米,是去年11月調整的。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實行最高上限價格管理,車用天然氣經營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基礎上自主確定零售價格,并報省、市物價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