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記者何玲實習記者駱曉華)14日,烏魯木齊市質監局和新疆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對烏市部分用戶單位的燃氣流量計進行監督檢查。
據了解,此次檢查的兩家用戶單位已兩次拒絕簽收烏市質監局對其使用的燃氣流量計進行周期檢定的通知。檢查中發現,其中一家用戶單位的燃氣流量計自2001年安裝使用至今從未進行過周期檢定,鑒于用戶單位存在的問題,烏市質監局計量處副處長庫爾班·巴海表示,商業用、工業用燃氣流量計一般檢定周期按型號分別為1年至3年不等,按照相關規定燃氣流量計需要經周期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針對此類超檢定周期使用的燃氣流量計,無法保證用氣安全及數據準確,烏市質監局將依法對此類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每臺燃氣流量計處以1000元罰款,并限期改正。
另外一家用戶單位的15臺正在使用的燃氣流量計中僅一臺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其余燃氣流量計均在超周期使用,這些燃氣流量計需經有資質的檢定部門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否則將停止使用,烏市質監局將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