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10月2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思親/文 陳巧思/圖)繼對供氣點和供氣企業進行整頓后,廈門再次對全市餐飲行業實施專項燃氣安全整治。
導報記者昨日從市政部門獲悉,此次整治除了對非法和違規使用燃氣的企業進行取締外,對未達到燃氣使用標準的餐飲場所,將責令整改,否則將被停業。
導報記者注意到,此次的燃氣使用標準十分細化,除了對燃氣使用間的各種安全和防火措施有嚴格規定外,對氣瓶的規格、擺放、連接等都做出了細化規定。
市政園林局局長掛帥燃氣專項整治
此次全市范圍內的餐飲場所燃氣專項整治,史上最嚴。
為此,導報記者了解到,專項整治特意成立了由市政園林局局長親自掛帥的市專項整治協調組,小組成員由市公安、交管、質監、環保、消防等多個部門聯合組成,各區還成立了相應檢查工作組。
根據整治要求,一方面,凡是在地下和半地下空間違規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或者相關經營和燃氣使用證照不全的,將被直接取締。此外,所有餐飲場所必須要達到10余條燃氣使用規定才能正常經營,只要一條未達標就將停止供氣,責令整改,不合格者將被直接停業。
需配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根據這10余條規定,一方面,餐飲用氣場所需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同時,可重復充裝的燃氣鋼瓶被嚴禁使用,作為火鍋熱源。
另一方面,各餐飲場所要與供氣單位簽訂安全供氣合同,每次購氣后留存購氣憑證,購氣憑證應當準確記載鋼瓶注冊登記代碼。同時,嚴禁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及管道燃氣設施。
此外,任何餐飲場所均不可使用無警示標簽、無充裝標識、過期或者報廢的鋼瓶,噪聲、油煙排放應符合環境保護相關要求。
氣瓶間高度不低于2.2米
專項整治,還對液化石油氣提出了使用規則。導報記者了解到,一方面,使用和備用鋼瓶應分開放置或者用防火墻隔開,50公斤鋼瓶要設立獨立氣瓶間。
同時,氣瓶間高度應當不低于2.2米,內部須加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且不得有暖氣溝、地漏及其他地下構筑物;外部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應當使用防爆型照明等電氣設備,電器開關設置在室外。
此外,放置鋼瓶、燃具的房間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間內不得同時使用液化石油氣和蜂窩煤等。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到期應當立即更換并記錄。同時,鋼瓶和灶具連接的軟管應用卡箍緊固,出現老化要定期更換。
據悉,專項整治將持續至年底結束,其間將對檢查發現的不合規的餐飲場所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