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羅之飏 記者 梁現瑞)10月23日,省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對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作出調整。中石油、中石化供我省的非居民用天然氣(含CNG氣源),由此前的2.143元/立方米上漲到2.44元/立方米,CNG終端價格從4元/立方米下調至3.8元/立方米,從11月1日起全面停止征收天然氣價格專項調節金。
居民生活用氣、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養老福利機構用氣、城市(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用氣等執行的居民用氣價格均不作調整,存量氣中化肥生產用氣門站價格暫不作調整,仍執行全省統一化肥生產用氣最高門站價格,其價格標準為每立方米1.34元。
此次調整后,對一般工商業影響較大,對城鎮居民、學校等機構沒有影響。非居民用天然氣(不含CNG氣源)門站價格及有關規定從今年9月1日起執行。CNG氣源價格及銷售價格從2014年11月1日起執行。
我省從2008年開始征收天然氣價格調節基金,標準為0.8元/立方米,此次取消后,對出租車行業是一個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