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淄博白楊河發電有限公司6號機組改造完成,實現超低排放,其關鍵所在是采用了二級脫硫吸收塔和濕式靜電除塵器一體化結構。負責設計、采購、施工到試運行的,是山東國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這一技術組合有何必要性?其對實現超低排放有何幫助?與新建燃氣電廠相比,經濟環境效益如何?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日前專訪了山東國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呂和武。
濕法脫硫后煙氣必須再處理?
所有濕法脫硫必須加裝濕式靜電除塵器,即使已達標項目也必須加裝
記者:有關濕法脫硫工藝近期存在爭議,認為會產生二次污染,是這樣嗎?
呂和武:濕法脫硫工藝確實存在一定弊病。濕法脫硫工藝是將120℃左右的煙氣經脫硫塔噴淋處理后,經煙囪直接排放。在脫硫塔噴淋處理過程中,脫硫漿液滴隨煙氣被夾帶,一部分可被除霧器收集,一部分隨煙氣排出,形成濕法脫硫后煙囪長長的煙尾,嚴重的形成酸雨、石膏雨。
被夾帶的脫硫液滴在高空中受自然作用,隨著水分的蒸發,脫硫相關產物會結晶析出形成粉塵。而且其中以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為主。
濕法脫硫雖然可以通過噴淋洗滌脫出部分灰塵,但其本身也會在脫硫的同時產生二次顆粒物污染,會向大氣中排入大量霧化水分。因此,濕法脫硫后的煙氣必須再處理。
我們通過對已完成的20余個濕法脫硫煙氣再處理項目,進行工程應用總結分析,采用濕式靜電除塵技術可有效的避免因濕法脫硫產生的二次顆粒物污染、石膏雨、酸雨等現象,大量減少霧化水分向大氣中的排放。
記者:現在社會上對超低排放有不同的聲音,反對的聲音認為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投入產出比太低,屬于勞民傷財。對此,你怎么看?
呂和武: 目前,超低排放技術主要由濕式靜電除塵技術+脫硫、脫硝提效改造技術構成。
濕式靜電除塵技術在濕法脫硫工程中的應用,是通過高壓靜電吸附作用,完成了對脫硫后煙氣的再處理,有效吸收了煙氣夾帶的液滴中溶解的脫硫產物,避免液滴中溶解的脫硫產物在大氣中結晶析出造成二次顆粒物污染,同時減少了濕法脫硫向大氣中排入大量水汽。
由此可見濕式靜電除塵器+濕法脫硫才是完整的工藝系統,所有濕法脫硫必須加裝濕式靜電除塵器,即使已達標項目也必須加裝。
脫硫、脫硝提效改造技術與目前應用的脫硫、脫硝技術原理相同,因此脫除單位污染物所需投入的水、電、脫硫劑、人工等資源投入費用變化不大,因此不存在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投入產出比太低的問題。
超低排放技術通過工程實際應用,已得到廣泛認可,此技術解決了煤炭能源的清潔利用問題,與“煤改氣”方案對比,環境效益、經濟效益顯著。
煤差也能實現燃氣排放水平
運用雙塔雙循環脫硫增效技術和濕式靜電除塵技術實現超低排放
記者:據了解,華能淄博白楊河6號機組監測期間入爐煤含硫量為1.40%~1.45%,這樣的煤含硫量能夠實現超低排放采用了哪些技術組合?還有沒有成功實踐?
呂和武:我們根據百余臺煙氣治理項目經驗,獨立研發出脫硫、除塵增效技術,就是運用雙塔雙循環脫硫增效技術和濕式靜電除塵技術實現超低排放。
“雙塔雙循環脫硫增效技術”,就是利用脫硫、氧化不同屬性,采用雙塔、雙PH值、雙循環結構,對高濃度二氧化硫煙氣采用雙吸收塔技術高效脫除二氧化硫,達到天然氣燃氣輪機組排放標準。
濕式靜電除塵技術,我們于2011年就成功應用于火電機組、燒結機煙氣濕法脫硫工程中,突破了多項關鍵技術,已升級到4代產品,實現了對煙氣顆粒物(PM10、PM2.5)、酸性霧滴、重金屬(Hg、As等)等多種污染物的深度凈化,提高了工業尾氣的排放品質。
到目前為止,深度凈化技術已實施了華能淄博白楊河2×300MW機組、日照新源2×300MW機組、日照鋼鐵600平方米、4×180 平方米、2×360 平方米燒結機等共計20余個煙氣深度凈化項目,都能達到超低排放。
記者:通過燃煤機組在超低排放方面的實踐,其經濟性和環境效益如何?其發展還需要哪些政策支持?
呂和武:燃氣發電成本是燃煤發電成本的3~4倍左右,上述技術的應用發電成本只增加了2分/kwh~3.5分/kwh,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技術經濟效益顯著。
項目實踐證明,通過超低排放技術,燃煤污染物排放達到甚至優于天然氣燃氣輪機組的排放標準;將有限的天然氣資源用于民用,逐步取消民用散戶燃煤,更有利于污染減排和控制。
為推動燃煤機組在適宜地區應用超低排放技術,建議政府部門加大資金扶持投入,使企業加大研發力度,使技術持續改進。
同時,建議政府部門出臺超低排放技術應用的相關補貼政策,如電價補償,優先彌補超低排放機組的發電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