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對外公布的《國家能源局2015年市場監管工作要點》提出,要推進電力等能源市場建設,積極推進能源價格改革。
《要點》提出,大力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擴大交易范圍和規模,探索推進跨省區直接交易。要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穩步推進電力中長期交易,開展電力現貨市場試點推進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和發電權交易,利用市場機制促進“西電東送”和清潔能源消納,有效減少棄水、棄風。
在能源價格改革方面,《要點》明確,配合國家發改委推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加強輸配電價格和成本監管;推動出臺獨立的輸配電價,促進電力市場化交易開展;適時安排新能源、石油、天然氣、頁巖氣等行業運營及價格成本核算等情況調研,提出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改革及油氣體制改革的意見建議。
《要點》稱,要加強電力壟斷環節價格與成本監管。修改跨區域輸電價格審核辦法,改變管理方式。要加強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落實《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試行)》,制定相關配套制度。
此外,《要點》還提出,要組織對供電企業供電能力、供電質量、服務水平、價格和收費等進行監管,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指出:通過組織開展重點專項監管和重點問題監管,對能源戰略、規劃、政策、項目落實情況以及電力市場準入、廠網界面、電網公平開放、調度交易、供電、價格成本、油氣管網公平開放等進行監管,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閉環監管機制,確保監管工作有目標、有重點、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