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山東省物價局關于理順非居民天然氣價格的通知精神,德州市物價局日前下發通知,對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非居民天然氣(含工業、商業,下同)銷售價格進行了調整。
此次價格調整按照工商同價、同城同價、階梯式遞減的原則,以獨立的市場主體為單位,對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價格按月用氣量分三檔進行調整,即:月用氣量在2萬立方米(含)以下部分,價格為3.69元/ m?;月用氣量在2萬-5萬立方米(含)部分,價格為3.35元/ m?;月用氣量在5萬立方米以上部分,價格為3.15元/ m?。(自6月10日執行)
德州市物價局要求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加強內部管理,進一步降低經營成本,努力為天然氣用戶提供優質服務,對這次非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并按照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并向社會公示。來源:新浪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