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天然氣價格實行并軌制
為逐步理順天然氣價格,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促進節能減排,今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2015年實施存量氣與增量氣價格并軌的既定目標,第三次調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3月2日,省物價局提出了具體貫徹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理順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51號)和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理順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蘇價工〔2015〕67號),均提出了天然氣價格并軌的具體要求。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增量氣最高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降低440元,存量氣最高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實現價格并軌,并軌后我省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為2.86元/立方米。
本次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不作調整。省內門站以下天然氣銷售價格由各市、縣制定。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各地根據天然氣采購成本變化自行調整。
按照相關要求,各省轄市價格部門加強對所轄縣區的指導和督促,確保本地區(含所轄縣區)價格調整方案在2015年5月30日前同步出臺實施。
調整:市區企業每年可減負6000多萬
我市物價局根據國家及省要求,在召開供需雙方座談會的基礎上,經測算并報經無錫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市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中準銷售價格和車用壓縮天然氣銷售價格。
在5月28日印發的《市物價局關于調整無錫市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的通知》(錫價工[2015]48號)文件中,市物價局明確調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中準銷售價格。按照“同城同價”的原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中準銷售價格下調0.13元/立方米(由現行每立方米3.65元調整為3.52元),實際銷售價格最高可上浮15%,下浮不限,尾數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為盡可能降低用氣企業負擔,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調整自2015年4月1日起執行。價格調整時間與國家同步。此前市物價局已要求兩家燃氣企業,即無錫華潤燃氣有限公司、無錫洛社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對工商企業用氣量作了抄表計量。燃氣企業將對用氣量較大的企業給予適度優惠,由價格部門督促執行,并報價格部門備案。
同一天,我市物價部門還印發了《市物價局關于調整無錫市車用壓縮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錫價工[2015]49號)文件中,市物價局明確規定,自2015年6月20日零時起,車用壓縮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4.80元調整為4.60元。車用壓縮天然氣價格調整后,相關公司將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并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完善車用氣加氣站配套建設。
市物價局相關部門負責人透露,據測算,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下調后,市區工商業企業每年可減輕用氣負擔6000多萬元。
措施:市物價局四措并舉穩增長
今年以來,我市物價局堅持服務企業、助推發展的理念,主動作為,通過加大涉企價費監管力度,加強價格信用體系建設,大力助推“三農”建設,切實整頓市場價格秩序等措施,著力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結合收費年審改革,從4月1日起,市物價局在全市范圍內停止發放、變更收費許可證,并停止實施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工作。為貫徹落實第六次全省收費清理工作要求,上半年共取消、降低、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58項,減免養老和醫療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7項,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近5000余萬元。同時會同財政部門下發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要求收費單位及時報告日常收費情況和年度收支狀況。認真落實省《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督管理辦法》,會同財政、法制等部門,認真清理規范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項目32個、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37個,及時調整企業付費負擔監測網絡,全面運行收費動態監管系統。加強清費減負工作督查,確保國家及省取消、停止、降低等政策落實到位,嚴防涉企負擔反彈和轉嫁。
在市文明辦、信用辦聯合召開了全市2014年度省價格誠信單位授牌表彰暨經驗交流會,市物價局向無錫商業大廈等12家單位授予“2014年度省價格誠信單位”稱號。市物價局以商貿流通企業為重點,制定市級、區級價格誠信單位信用分類和等級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行業、規模限制,分級申報、逐輪淘汰,確保價格誠信單位在同行業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同時加強與財政、金融、環保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和聯動,及時歸檔收集并充分運用價格信用信息,爭取讓價格誠信單位在參與招標投標、申請貸款、環境評價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體現品牌價值。深入推行明碼標價,大力開展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強化經營者價格自律。
在“三農”建設方面,充分發揮成本調查的先導作用,切實加強了涉農價費專項檢查,有效防止了農民負擔反彈。市物價局有針對性地開展糧食、豬肉、水蜜桃等產品價格走勢分析,合理測算粳稻等農產品畝均收益底線,引導農戶科學種植。積極對上爭取支持,進一步擴大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在農網地區的執行范圍,提前完成了省下達的改造任務,受益群眾達20多萬戶。
此外,在整頓市場價格秩序方面,健全完善商業零售、汽車4S店、電子商務、旅游消費、商品房銷售等價格違法行為多發易發領域的防控機制,依法懲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上半年已登記受理各類價格舉報、投訴和咨詢1036件,辦結1021件,查處價格違法案件45件,實行經濟制裁814.86萬元,有效維護了市場秩序。來源:中國江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