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寶雞市物價局在行政中心召開寶雞市天然氣價格調整聽證會,通告了全省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政策,小區集中采暖和車用壓縮天然氣每立方米上調0.79元。
據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在2013年7月、2014年9月和今年4月先后3次調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并要求各地加快實施居民階梯氣價政策。按照國家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綜合考慮我省天然氣供需和價格等方面的實際情況,經陜西省政府同意,決定自2015年6月20日起將國家三步調整方案并作一步執行,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
寶雞市物價局表示,調價政策已于6月20日開始實施,市民如果需要了解價格政策,可撥打價格監督舉報電話12358進行咨詢。
寶雞市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
一、居民用氣價格維持不變,仍然為1.98元每立方米;
二、居民集中采暖用氣,如果是個人天然氣采暖,價格按原來的每立方米1.98元執行;如果是小區集中使用天然氣采暖,價格為每立方米2.77元。非居民集中采暖用氣價格為每立方米3.09元。
三、使用壓縮天然氣(槽車運輸)的縣、鎮銷售價格,由縣區人民政府和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
四、寶雞市區車用壓縮天然氣價格及縣、鎮使用管道氣的車用天然氣價格,由現行的3.55元每立方米上調為4.34元每立方米;
五、天然氣價格上漲后寶雞市出租車打車價格維持不變。 來源:鳳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