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水和電實行價格階梯制之后,廣州的天然氣價格也要實行階梯制了。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建立居民階梯價格制度是為了促進居民節約,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同時,明確第一級水量、電量、氣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量,保證大多數居民費用支出基本穩定。
然而,2014年廣州民調發現,水、電費實行階梯收費以來,不僅對促進節約的作用不明顯,反而增加了居民的生活負擔。民調中,不足30%的受訪市民認為階梯式收費促進少用水用電的“作用大”或“作用較大”,認為“作用不大”和“沒用”的人合計高達64%。相關統計數據也顯示,自2012年5-7月開始實施水、電階梯收費以來,2013年廣州市城鎮居民的人均用電、用水量相較于2011年不但沒有明顯下降,人均日生活用水量還從298升上升至330升。
民調中,大多數市民還表示階梯收費后家中的水、電費支出增加,認為“大幅增加”和“有所增加”的人合計多達58%和68%。其中低收入群體中更多人感到負擔加重,認為水、電費支出增加的人高達63%和72%。由此可見,目前以階梯收費的價格改革,實際淪為“提價改革”,加重了民眾,尤其是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
由于目前階梯收費實施效果未能獲得民眾的滿意,使得接近六成的多數市民對天然氣階梯收費促節約的效果預期不樂觀,亦讓市民對天然氣階梯收費存有各種疑慮,如媒體報道中的首檔用氣量是否太低了,深圳、東莞為何比廣州要高等。因此,天然階梯收費改革應從水電階梯收費實施情況與改革初衷不相符,加重市民生活負擔中總結經驗,務求在保障民眾利益和更好保護環境之間取得平衡,充分征求意見和科學嚴謹的聽證,凝聚社會共識后再實施。 來源:網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