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天然氣初裝費到底由誰承擔”的問題,筆者從物價局部門了解到,按照國家的規定,新建商品住宅的天然氣初裝費不應該由購房者再次承擔,在銷售樓盤的時候,天然氣初裝費應該包含在商品價格中。
事件
業主收房前,要先交付3200多元的管道燃氣初裝費和350元的有線電視初裝費,否則開發商拒絕交房。1月6日,南昌“五湖國際廣場”樓盤的業主稱,開發商此舉侵害了廣大業主的權益。
業主:不交燃氣初裝費 開發商不交房
2015年7月份,劉女士購買了位于高新區“五湖國際廣場”的一套房,去年9月,她接到通知前去收房,結果開發商工作人員說,收房必須交清燃氣初裝費、有線電視費。劉女士說,自己近期并無入住新房的計劃,燃氣、有限電視等資源暫時用不上,于是提出不交該費用。
物價部門:開發商不得收初裝費
江西省發改委曾經出臺了《關于規范商品房交易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有線電視和管道燃氣的初裝費,均應在用戶要求開通時繳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商品房銷售或交付時,以各種名義在價外向購房者收取或代收此項費用,也不得搭車預收有線電視收視費和管道燃氣使用費。”
開發商:代燃氣公司收取初裝費
樓盤開發時,開發商就和燃氣公司簽訂協議,開發商已將初裝費給了燃氣公司,他們向業主代收燃氣初裝費不是私自收取,只不過是將事先墊付的錢要回來。
五湖國際廣場向業主收取3205元初裝費,已超過3200元的上限。對此,五湖國際廣場開發商負責人回應,多出的5元是工本費。
還有開發商坦陳,收取初裝費已是業界“公開的秘密”。
燃氣部門:開發商沒交過初裝費
“我們當時只是和開發商簽訂了合同,收取了前期管網鋪設及配套設施的100多萬元費用。”
燃氣公司向開發商收取的這筆費用和業主沒有關聯性,業主如果需要通燃氣,可自行向燃氣公司繳納燃氣初裝費,等開發商房屋交付完結,開發商多支付的費用,燃氣公司會進行核算,做相應減退。
業內人士:開發商“代收”是想賺差價
南昌市燃氣有限責任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燃氣初裝費的價格成本是浮動的,樓盤離燃氣主管道越遠則成本越高,反之則越低,但燃氣初裝費的成本價一般不超過2800元。
燃氣初裝費上限是3200元,并不存在工本費一說。五湖國際廣場向業主收取3205元初裝費,已超過3200元的上限。
律師:“代收”涉嫌捆綁消費
北京大成(南昌)律師事務所劉行律師認為,開發商和相關服務商簽訂相關合作協議,然后將產生的費用轉嫁給業主,這已涉嫌捆綁消費,業主有權舉報甚至起訴。 來源:博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