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辦法》由江西省能源局、江西省政府法制辦共同主導,經過兩年的醞釀和推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江西成為全國第二家出臺油氣管道保護政府規章的省份。調研組一行在江西與能源局、法制辦座談,聽取江西省能源局詳細介紹天然氣發展概況、管道規劃建設情況和立法組織實施過程,與能源局和法制辦有關負責人就立法過程中存在的疑惑和爭議進行深入溝通和交流。明晰了兄弟省份對于部門職責定位、法外法律責任確定、管道規劃調整、用地征收補償、評審施工和土地復墾及竣工驗收組織實施等方面的思路和做法。隨后,調研組深入江西省天然氣控股有限公司進行實地考察和座談。當地油氣企業不僅全面介紹了企業在管道工程建設前期工作、工程建設管理中有關征地協調和穿跨越處理等問題,工程驗收中“三查四定”“試運行投產”的具體做法,以及管道保護日常工作和發展方向,還重點分享了《江西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辦法》出臺的意義、體會、問題和建議。調研組認為,江西省打造的全省一張網“四統一”模式,建立的企地協調機制,有利于推進地方、部門和企業共同協作,互利共贏,理順管道管理體制機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值得貴州學習借鑒。
此次省外立法調研取得預期效果,得益于調研組此前認真扎實地準備調研提綱,與調研地進行良好地銜接溝通,更得益于江西、甘肅兩省的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和精心組織。通過調研,拓寬了立法視野,借鑒了成功經驗,堅定了立法信心,為《貴州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辦法》的進一步完善奠定了良好基礎。 來源:金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