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引發了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
根據《意見稿》,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方式進行了五方面的調整,一是調整了價格監管對象,不再以單條管道為監管對象,不再對每條管道單獨定價,而是以管道運輸企業為監管對象,區分不同企業定價;二是明確了新的定價方法,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年度準許總收入,進而核定管道運輸價格;三是細化了價格成本核定的具體標準;四是調整了價格公布方式;五是推行成本公開,要求管道企業主動公開成本信息,強化社會監督。
中國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方向是實現市場化定價,上述《意見稿》的發布意味著天然氣價格改革邁出重要的一步。
輸配環節層級過多是天然氣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之一。8月19日,在上海舉辦的“2016上海能源創新論壇”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震表示,“天然氣改革重在環節,環節越多導致成本增加。”
他舉例說,“天然氣從中亞的出廠價格約0.5元-0.6元/立方米,但輸送到終端用戶(上海、浙江)達到3元/立方米以上。”
天然氣中間環節收費過高容易導致下游氣價和上游氣價脫節,部分地區中間環節溢價率甚至超過一倍。以某省門站氣價2.18元/立方米為例,下游工業用戶氣價4.37元/立方米;另一省門站價2.17元/立方米,下游工業用戶氣價達4.85元/立方米。
好買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周濤也認為,“這中間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中國的天然氣價格涉及三個部分,即上游生產、中游運輸和下游終端,分別對應出廠價、管道運輸價以及終端市場價。在出廠價環節,需反映勘探、產能建設和開采成本等方面,并允許合理的利潤空間;在管道運輸環節,輸氣管建設和運營成本會被考慮到定價中,并同樣允許一定的利潤空間;到了終端環節,由于天然氣從省市門站到用戶終端之間又需經歷各級輸配環節,包括各級天然氣支線、配套設施建設以及運營成本等。另外,城市燃氣供應又存在用戶不能被直供的現象,需經過城市燃氣公司,會產生又一筆“過路費”。
盡管天然氣價改過程中的環節問題比較明顯,但談到對降價程度的猜想時,與會嘉賓均顯得謹小慎微。
人民大學商學院副院長鄭新業在主持圓桌論壇討論后總結,盡管管道價格存在可下降空間,但城市管網層面的價格難以壓低。對此,王震也表示,當前門站氣價格壓縮到一半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
本輪能源價格改革的總思路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這表示政府未來承擔的是對管輸和配氣價格的監管責任,要求政府做好角色轉變。
王震說,天然氣價格機制“是一次全產業鏈的改革”。
中國石油大學劉毅軍表示,按照原來的模式,政府會處于主導地位調控價格或進行價格模擬,“但現在節點上,政府需要轉變,利用諸如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這樣的平臺進行‘解套’。”
劉毅軍認為,當前天然氣市場主體少,有必要增加符合一定要求的參與者。 來源:國際燃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