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區為適應天然氣安裝發展需求,本著“補償成本、合理負擔”的原則,通過廣泛調查研究、反復優化方案、報經區政府同意后,從2016年10月1日起,采取適度調整現有天然氣安裝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與“一事一議”相結合的辦法,對全區居民天然氣安裝收費標準進行了規范。
一、鎮街城鎮規劃區內居民天然氣安裝收費制定最高收費標準,改變原按企業定價的方式,轉為實行按區域定價。
二、建制鎮(街)城鎮規劃區以外撤并的原鄉鎮政府所在地居民用戶以及經區政府批準建設的新村居民點(含集中搬遷安置點)居民用戶天然氣安裝實行包干收費,最高不超過所在建制鎮(街)城鎮規劃區收費標準的10%。
三、其余居民用戶天然氣安裝收費,在所在建制鎮(街)城鎮規劃區安裝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可暫通過與居民協商,或者由村民委員會按“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其增加的費用;待條件成熟時,再予以核定。
此次規范全區居民天然氣安裝收費標準,將進一步加快融城步伐,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逐步縮小毗鄰鎮、村居之間的價格差異,減少價格矛盾,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發揮價格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保護群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來源:國際燃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