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近年來國內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歷程,無論是有意為之,還是無心插柳,價格改革其實暗合了天然氣市場發展和價格管理的基本規律。
能源經濟學家A. 科諾普列尼克曾經提出:一個國家的天然氣市場一般需要經歷初始增長階段、快速增長階段、穩定增長階段3個階段,天然氣市場將由非競爭型市場過渡到競爭型市場,與此對應天然氣的定價機制,也將經歷成本加成定價、與油價掛鉤以及氣氣競爭3個發展階段。
在第一階段即初始發展階段,一般采取“生產多元化+生產運輸分離+運輸銷售捆綁”的經營模式。生產商按照井口價格(出廠價格)將天然氣銷售給管道公司,管道公司按照門站批發價格將天然氣銷售給地方配氣公司或直供大用戶,地方配氣公司按照終端零售價格將天然氣銷售給各類終端用戶。生產商的井口價格、管道公司的門站批發價格和地方配氣公司的終端零售價格,通常都受到政府以成本加成為基礎的價格管制。通過實行成本加成的價格管制,將天然氣行業的經濟剩余絕大部分留給消費者,主要是為了促進天然氣消費,培育市場。
這正是我國2011年天然氣價改啟動前國內市場和價格管理的基本狀況。也正是因為成本加成的定價方法,推動我國天然氣市場進入第二個階段即快速發展階段,反過來,此時原有的成本加成價格管制方法不再適應,導致國內市場接連出現“氣慌”現象。
這時需要調整價格管理方法,以適應新的市場階段的需要。好在發改委很快就意識到這一問題,并在2011年及時調整了價格管理方式,進入“市場凈回值”的價格監管模式,并于2013年在全國全面推開。在這一階段,天然氣行業的經濟剩余由生產商和天然氣消費者共同分享,其實更多地由生產商獲得,這一價格管理的出發點主要是為了鼓勵生產,少部分留給消費者,起到了既鼓勵生產又促進消費的作用。
發改委在2011年的價改方案中,還明確了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目標是氣源和銷售價格最終由市場形成,政府只監管自然壟斷的管道運輸價格。這其實已經明確了天然氣市場發展到第三個階段——穩定增長階段的價格管理模式。在第3個階段,生產商的井口價格、經銷商的門站批發價格均通過市場競爭(氣氣競爭)方式形成,價格管理的出發點是促進競爭,通過競爭提高天然氣工業的效率。也在這一階段,天然氣工業將進入“生產多元化+生產運輸分離+運輸銷售分離”時代。用戶需要對天然氣商品、管輸服務及儲存服務分別購買,天然氣商品買賣、管輸服務、儲存服務需要分別定價,用戶對其所獲得的每一種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十分清晰,從而選擇最優化組合。
除了明確目標,發改委其實已經為天然氣市場進入第三階段做了一系列準備工作。改革過程中,發改委邊改邊放,目前已經完全放開了包括海上天然氣、頁巖氣、煤層氣、煤質氣、液化天然氣,以及直供用戶用氣在內的國內消費總量50%以上的天然氣價格,剩下不到50%氣量中,30%左右的非居民氣量允許上浮20%,下浮不限,即發改委通常用的“建立彈性價格機制,價格由市場主導”的表述。目前只有不到20%(實際在16%-17%之間)的居民氣量,價格水平沒有理順,尚處于嚴格監管范圍,不過這也和中央政府一直強調的“保障民生”的要求分不開。另一方面,發改委大力推進發展天然氣交易中心,2015年7月1日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試運行,2016年11月26日投入正式運行。2017年1月12日,由13家股東公司共同組建的重慶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揭牌。這是繼上海之后,國內組建的第二個國家級大宗能源商品交易平臺。所有這些工作,都是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我國天然氣市場發展第三階段。 來源:南方能源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