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伊朗石油部部長稱,在過去4個月中,伊朗原油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長了160萬桶/天,達到280萬桶/天,并將于2018年3月恢復至制裁前水平,2017年伊朗的原油銷售收入將達到400億美元,這些使伊朗變得更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預測伊朗在2016至2017財年GDP增長率可達6.6%,外國投資的擁入讓伊朗國內財政狀態大為改善。
事實上,2016年伊始,伊核全面協議得以正式執行,開啟了伊朗與外部世界關系的新篇章。隨后,美國、歐盟與日本宣布解除對伊經濟制裁,這意味著將會有更多外部資金流入伊朗,為伊朗改善民生和創造就業提供難得機遇。在過去一年中,國際社會對伊朗油氣領域的投資興趣日益濃厚,伊朗領導人也對本國油氣產業復蘇和經濟增長前景躊躇滿志。作為世界油氣資源的高度富集地和全球地緣競爭的必爭地,伊朗油氣產業的發展前景不僅會改變中東地區既有的能源地緣政治格局,還會深刻影響全球能源政治版圖的嬗變。
伊朗油氣稟賦異常豐富,是世界性能源大國。據《BP世界能源統計年鑒2016》數據顯示,伊朗探明石油儲量達1578億桶,居世界第四位;探明天然氣儲量達34萬億立方米,居世界第一位。雖然石油儲量稍遜于“石油巨擘”沙特阿拉伯,但其天然氣儲量是沙特的4倍。
與沙特類似,能源產業是伊朗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然而伊朗的人均GDP卻遠低于沙特。從世界銀行統計數據看,2015年沙特人均GDP是伊朗的4倍多。長期以來,西方國家多次對伊朗實施經濟制裁并試圖發動石油禁運,導致伊朗經濟低迷,石油工業發展裹足不前,石油出口不斷萎縮。盡管伊朗坐擁“油海氣田”,也難以重振經濟。
2011年,中東巨變帶來地區格局的大動蕩和大調整,但伊朗政權卻依舊穩固,地區影響力顯著提升。隨后,中東地區政治轉型帶來“權力真空”,極端勢力趁機異軍突起。在西方國家看來,中東地區的主要矛盾由防擴散轉向反恐,伊朗遂變成西方國家反恐合作的重點倚重對象。在奧巴馬政府抽身中東、重返亞太的背景下,美伊最終達成伊核全面協定,伊朗在做出一定外交讓步的同時,也換來了經濟發展的“黃金窗口期”。
2016年1月,伊核協定的正式生效意味著孤立伊朗、制裁伊朗的歷史已經翻篇。一方面,伊朗可以利用上千億美元解凍資金購買發展國民經濟必需的設備、技術和零部件;另一方面,可以利用自己的油氣稟賦吸引來自中國、日本、歐盟、印度等國家的投資,以全面啟動其油氣發展計劃,重新搶占世界石油市場份額。
伊朗是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創始成員國,對外石油合作項目不少,然而由于伊朗長期采用油氣開發的回購模式,使得外資進入油氣行業的準入門檻頗高。所謂回購模式是指投資者按照回購合同及資源國要求,先期墊付執行合同所需的投資,待項目建成投產移交后,投資者才能定期從產品銷售收入中回收投資成本和收益,而且回購合同的投資額、回收額和開發進度等都受到政府的嚴格監控。作為在油氣開發領域吸收投資和引進技術的一種對外合作模式,回購合同具有高風險性和弱可控性的特點,往往讓外國投資者望而生畏。
伊朗回購模式的確立是由特殊的歷史背景造成的。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之后,民族主義情緒和革命意識形態高漲,霍梅尼政權對本國油氣資源開發予以嚴格限制,對外合作幾近停滯。20世紀80年代“兩伊戰爭”結束后,伊朗百廢待興,為振興經濟,油氣產業亟須吸引外國投資。為此,伊朗政府才不得不改變之前的極端做法,于1989年首次允許以回購合同方式吸引外商投資,之后一直延續這一模式。
回購模式固然可以很好地維護伊朗的資源開發控制權,但對國際石油公司而言,這一模式的商業效益低下。簽訂回購合同的國際石油公司通常不會對油氣行業投入大量資源,也不會開展風險較大的勘探開發,弊端明顯。雖然伊朗改革派人士一直謀求對回購模式予以改革,但由于保守派的阻撓而一直未能成功。
2013年魯哈尼當選總統后,不遺余力地推動油氣開發模式改革。魯哈尼政府制定了一種新的投資模式,即“新石油合約(IPC)”。盡管若干細節尚待明確,但從原則上看新石油合約在諸多方面改善了國際石油公司所處的投資環境,為伊朗政府、伊朗國家石油公司和下游相關行業提供新的增長驅動力。
在新合約刺激下,外國石油公司趨之若鶩,爭相奔赴伊朗油氣市場。2017年1月,伊朗從超過12個國家的諸多候選公司中,選出了29家油氣公司,準許它們參與油氣領域上游項目的招標,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和中國海油也榜上有名。
綜上可見,外部環境的變化翻開了伊朗油氣行業發展的新篇章,也為伊朗國力振興帶來難得的歷史機遇。但也應看到,美國特朗普政府上臺后,美伊關系的發展前景仍存在一定變數。今年年初,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美以公共事務委員會的講話中表示要“銷毀與伊朗達成的災難性協議”。隨后,在伊朗試射洲際彈道導彈之后,美國又宣布對伊朗相關武器研發人員實施制裁。這無疑為未來4年美伊關系發展蒙上一層陰影。 來源:中國石油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