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成本監審和履行聽證等法定程序,并報市政府同意,永康市物價局印發了《關于永康市
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的通知》。
一是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制度,即第一階梯戶年用氣量為0—300(含)立方米,含稅價格為每立方米2.92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氣量為300—756(含)立方米,含稅價格為每立方米3.50元;第三階梯戶年用氣量為756立方米以上,含稅價格為每立方米4.38元。
二是降低非居民管道
天然氣銷售價格,即由現行4.90元/立方米下調至3.30元/立方米。
三是建立
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上述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自永康市“西氣東輸”管道天然氣開通之日起執行。來源:永康市物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