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城鎮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即日起開始試行,據悉,這是貴州省首次針對城鎮管道燃氣配氣環節出臺的定價辦法。其中要求,新建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納入房價,不得再向業主另行收取。
據悉,城鎮配氣管網是管道燃氣產業鏈的“最后一公里”,具有自然壟斷屬性,屬于重要的公用事業,關系社會民生,其價格應由政府嚴格監管。
但目前貴州省多數地區是在上游購進價格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進銷差率,直接管理銷售價格,管理方式粗放,不利于各環節成本和價格清晰界定,不符合能源價格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方向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的定價原則,同時部分以LNG為氣源的地區,燃氣價格偏高,不利于燃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為加強貴州省城鎮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管理,規范定價行為,提高定價科學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城鎮燃氣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了該《辦法》。
“辦法”一是強化成本約束。二是建立激勵性管制機制。三是注重對價格水平的控制。四是健全儲氣設施價格政策。五是加強延伸服務收費監管。六是建立政府和企業信息“雙公開”制度。
其中,“辦法”強調,在價格制定和調整過程中,應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適當控制價格水平或降低調整幅度,避免價格過高和大幅波動。
同時加強延伸服務收費監管,強調新建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納入房價,不得再向業主另行收取。同時要求燃氣企業承擔市政燃氣設施、建筑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的法定運行維護和更新改造責任,不得向用戶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