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四川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為及時疏導天然氣供氣成本上漲矛盾,保障我市供氣穩定,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我市草擬了《瀘州市主城區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擬對居民用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
從即日起至9日,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按照國家關于推進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先后印發了《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要求從2018年6月10日起,調整在我省境內的所有天然氣生產銷售單位(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川單位)供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和管理方式。
市發改委價格管理科科長傅智泉告訴記者,四川省天然氣的供氣價格調整為1.54元/立方米,相比之前價格調高大約0.23元/立方米,并且居民用氣供氣價格的管理方式實現與非居民用氣供氣價格管理方式并軌,都實行基準門站價格管理。
門站價格是國產陸上或進口管道天然氣供應商與下游購買方在天然氣所有權交接點的價格,某種意義上可理解為天然氣批發價格。
據了解,《瀘州市主城區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從即日起至8月9日,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若有意見,可撥打市發改委價格管理科電話3111948反映,或發送電子郵件至451869764@qq.com郵箱。
調整后的居民用氣費擬從9月抄見氣量起執行
根據我市居民生活用氣銷售價格與上游供氣價格聯動機制,測算得出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度為每立方米0.26元。為體現適度從緊,公平負擔原則,切實減輕氣價上調對居民生活的影響,由燃氣企業承擔和消化上漲成本每立方米0.04元,即居民生活用氣第一階梯只順價上調每立方米0.22元,現行氣價由每立方米1.93元疏導至2.15元。
傅智泉說,相比全省其他各市州來說,我市價格調整方案調幅相對較低。目前,主城區居民生活用氣的第一檔用氣量是每年480立方米,也就是說每個家庭一個月用氣量在40立方米左右。按我市現有階梯價格制度規定的第一檔氣量為標準,根據調價金額測算,假設一個家庭每月把第一檔用氣量剛剛用完,那么這個家庭每月增加支出8.8元。
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意見》要求,居民用氣第二檔、第三檔價格按照與第一檔價格1:1.2:1.5的比例分別調整為每立方米2.58元、3.23元,合表居民用戶以及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其天然氣銷售價格均按與居民階梯第一檔氣價標準1:1.1的比價制定,即按每立方米2.37元執行。調整后的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擬從9月抄見氣量起執行,現行階梯價格制度其他相關規定均保持不變。
此外,為確保主城區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價格調整而降低,市發改委將報請市政府同意,提高主城區低保戶現行天然氣價格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