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銀川市物價局執法人員在調查時發現,銀川市燃氣行業協會于10月30日下午2時30分,在寧夏蘭星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2樓組織10多家成員企業商議統一漲價意見。經過討論最終達成約定,參會企業所屬加氣站10月31日24時統一對天然氣進行調價,由原來的每立方米2.91元漲到3.85元。同時約定,參會企業不得隨意漲價或降價,“同漲同降”不打價格戰。
銀川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局長張革告訴記者,今年公布的自治區定價目錄內容中明確規定,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不再屬于政府定價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格。今年7月份,銀川市物價局印發《銀川市物價局關于放開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全面放開銀川市車用天然氣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市場供需關系自然決定商品價格。
“放開并不意味著不管!”張革說,放開車用天然氣價格是為了形成自然的市場競爭機制,例如夏季氣源充足的時候加氣站互相競爭就會降價讓利于民,但加氣站競爭時必須通過提高服務質量和燃氣品質來爭取客戶,這就是市場競爭帶來的好處,“原本是政府借助市場競爭機制為民謀福,銀川市燃氣行業協會卻借助放開價格管制的機會,聯合燃氣企業伺機串通漲價,形成行業壟斷和定價的話語權,嚴重干擾正常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市場競爭機制優勢在于根據需求靈活調價,但絕對不允許企業調價前的串通。銀川市燃氣行業協會的行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相關條例等規定,屬于串通漲價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的嚴重違法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互相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情節嚴重的,除了面臨高額的行政罰款外,可由登記機關依法撤銷營業登記、吊銷營業執照。
據悉,除了銀川市燃氣行業協會率先領罰外,參與串通漲價行為的10多家燃氣企業目前也正在接受銀川市物價局的調查。(記者 張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