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秋季的愈加深入,今年的供暖季也日漸臨近,一年當中空氣污染形勢最重的時段即將到來。為持續改善鄭州市空氣質量,加大散煤污染治理力度,今年11月15日前,鄭州市平原地區全部完成“雙替代”(電代煤、氣代煤),并劃定為“禁煤區”。
9月25日上午,《鄭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散煤污染治理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提請鄭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定,今年11月15日前,全市行政區域內實現散煤“清零”,在“禁煤區”內實現散煤和潔凈型煤“清零”。
記者了解到,從2017年10月1日起,在鄭州市市區全域禁止生產、銷售、運輸、燃用煤炭,實現無煤化。登封市、新密市、新鄭市、滎陽市、中牟縣、上街區人民政府參照禁止生產銷售運輸燃用煤炭的相關通告,將建成區劃定為禁煤區。
截至2017年7月底,鄭州市已實現市區全域和縣域(含上街區)建成區無煤化、農村地區全部使用清潔型煤替代散煤,全市散煤已經全部清零。通過最近對農村散煤和“雙替代”(電代煤、氣代煤)調研的情況來看,鄭州市農村普遍使用電磁爐和液化氣做飯,生活用煤幾乎不存在,農村散煤主要用于冬季取暖。
鄭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相關人士說,根據最新統計,鄭州市今年仍需進行“雙替代”的用戶合計6.9萬戶,其中滎陽市3萬戶,鞏義2.1萬戶,登封1.1萬戶。今年要全部完成“雙替代”,總數較多。
根據此次提交審議的《鄭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散煤污染治理的決定(草案)》,鄭州市將加快推進全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的單位除外)、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及潔凈型煤“雙替代”,爭取今年11月15日前,平原地區全部完成“雙替代”。
今年11月15日前,對已完成“雙替代”的區域,由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通告,劃定為“禁煤區”。2020年10月底前,除偏遠山區外,其他區域劃定為“禁煤區”。鄭州市政府督促各縣(市)、上街區、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按上述規定劃定“禁煤區”。
劃定的“禁煤區”范圍內,除煤礦、火電廠、潔凈煤倉儲供應、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的單位外,其他單位和個人禁止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散煤。
根據計劃,今年11月15日前,鄭州市全市行政區域內實現散煤“清零”,在“禁煤區”內實現散煤和潔凈型煤“清零”。偏遠山區未完成“雙替代”區域,潔凈型煤配送網點予以保留,為偏遠山區未完成“雙替代”的居民提供生活和冬季取暖所需的潔凈型煤。
《決定(草案)》規定,各地要對轄區內貧困戶、五保戶生活和冬季取暖的用氣用電建檔立卡,確保人民群眾正常生活和冬季取暖。另外,建立健全散煤治理投訴舉報制度,發動廣大群眾對“禁煤區”內燃煤行為實施有獎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