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支持和規范對企業天然氣用戶實行直供服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支持直供項目實施,降低企業用氣成本。
本次文件的下發背景應該是為了響應中央優化營商環境的大政策背景。隨著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發布,目前全國各省都在抓緊對本省各項涉及企業營商的環節進行整改,比如許可、監管等環節。但對于大用戶直供模式,山東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本《實施意見》也并非山東省范圍內第一個支持大用戶直供的政策文件。早在去年,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等四部門也曾下發《關于規范天然氣生產集輸企業向我市工業集中區等用戶提供管道天然氣直供服務的實施意見(暫行)》,該文件對大用戶直供企業的用氣量進行了規定和要求,即年用氣量超過5000萬立方米的工業集中區、清潔化集中采暖、熱電聯產等各類用氣項目均可以選擇使用管道天然氣直供服務,而該要求,在《實施意見》中也進行了規定,表明“年用氣量超過5000萬立方米的工業集中區、清潔化集中采暖、熱電聯產等各類用氣項目可以選擇使用管道天然氣直供服務”這一要求在山東省范圍內確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