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終端價格將進一步降低。
7月3日,國家發改委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的通知》(下稱《通知》)指出,省內天然氣輸配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原則核定。準許收益率按不超過7%確定,地方可結合實際適當降低。
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管道氣交易部負責人熊偉對界面新聞表示,《通知》具有一定的導向性,表明天然氣價格改革與監管在終端配氣環節逐步深入,意在進一步降低天然氣用氣成本。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油氣事業部負責人陳新松稱,這一政策有利于降低工商業用戶的用氣成本,是對疫情下實體經濟的有力支持。
近年來,中國天然氣市場發展快速,天然氣消費量增幅較大。2019年,中國天然氣表觀消費量為3067億立方米,同比增長9.4%。
城市燃氣企業由此獲益。
去年,新奧能源控股(02688.HK)凈利潤為56.7億元,同比大幅上升101.2%;昆侖能源(00135.HK)盈利44.69億元,同比增長51.9%。
但中國天然氣市場仍存諸多問題,包括部分地區天然氣供氣環節過多、加價水平過高、收費行為不規范等。
熊偉表示,目前部分城市終端配氣成本過高,終端價格比門站價高出1元/立方米以上,實際收益率超過7%。
城鎮管道準許收益率不準超過7%的規定,首次在2017年提出。時年6月,國家發改委印發的《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加強城鎮燃氣配送環節價格監管;準許收益率為稅后全投資收益率,按不超過7%確定。
中國油氣產業發展中心副主任劉毅軍認為,此次《通知》是對《意見》的進一步完善,在市場監管總局的配合下更強求落實力度。此次《通知》還首次提出了“地方可結合實際適當降低”,意味著還有進一步降低用氣成本的空間。
《通知》指出,各地要嚴格按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制定管道運輸價格,尚未制定管道運輸價格的,應于今年底前制定并對外公布;已制定價格的,要根據市場形勢和運輸氣量變化,適時校核調整;對新投產管道,要及時制定價格;嚴禁管道運輸企業自行制定管輸價格或擅自收費。
熊偉認為,與長輸管道相比,省內城市燃氣管道的成本監審及其透明度需進一步提高。未來城市管網配氣環節或有更多的配套政策,部分地區的城市管網將像長輸管道一樣,對第三方公平開放。
按照不同用途,天然氣管道可分為長距離輸氣管道、省內城市燃氣管道等。前者主要用于天然氣長距離輸送,為國家主干管網;后者包括城鎮輸氣干管、配氣管等,主要用于將天然氣配送至用戶。
此次《通知》指出,要合理規劃建設省內天然氣管道,減少供氣層級,天然氣主干管網可以實現供氣的區域,不得強制增設供氣環節進行收費。
自去年12月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成立以來,地方天然氣管道公司建設迎來了一輪小高潮,包括貴州省天然氣管網公司、渝西管道公司等先后成立。
據界面新聞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國內有超過20個省(市、自治區)成立了省級天然氣公司,大部分涉及天然氣管網建設和運營,有的省份還成立了單獨的管網建設投資公司。
陳新松表示,如果新成立的省級天然氣管道公司采取代輸的運營模式,將有利于加大管網建設力度。
《通知》指出,有關落實情況、降價減負具體成效,應于今年11月30日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和市場監管總局。
“這預示著新一輪市場監管行動將很快到來,相關市場主體應該引起足夠重視。”陳新松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