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大對企業支持力度的決策部署,緩解企業用氣成本壓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體現國企責任擔當,我司下半年決定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氣價格優惠政策
2020深圳階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氣價格優惠政策繼續執行詳情
一、適用范圍
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管道天然氣非居民客戶。
二、降價方案
(一)降低工商業用氣價格
所有工商業用氣銷售價格較原氣價(2020年1月份氣價,下同)降低0.13元/立方米。
(二)降低燃氣電廠用氣價格
西氣東輸二線天然氣供應燃氣電廠價格隨氣源價格聯動下調,此外,我司燃氣電廠用氣銷售價格較原氣價再降低0.02元/立方米。燃氣電廠銷售價格在最高限價內按合同約定執行。
(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氣價格不作調整
黨政軍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醫院和企業職工食堂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氣、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等非居民用氣價格維持目前的3.70元/立方米不變。
三、執行時間
(一)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2021年1月1日后,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仍按照《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深發改〔2018〕1679號)及簽訂的合同約定執行。
四、抄表收費安排
(一)深圳燃氣將通過人工抄表、遠傳抄表等方式與客戶核對用氣量,并確定用氣金額。
(二)對于2020年7月已按原氣價收費的客戶,該月降價金額將在8月收取的氣費中抵扣,8月收取氣費不足抵扣部分順延,直至抵扣完畢。
(三)客戶如對用氣價格和用氣量存在疑問,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與客戶協商處理。
溫馨提示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階段,深圳燃氣建議您通過“深圳燃氣”微信公眾號、支付寶生活號、網上營業廳等線上服務渠道,足不出戶輕松辦理綁定客戶編號、自助報數、充值繳費等業務,如有疑問可致電深圳燃氣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