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約定,公司從中石油銷售陜西分公司采購天然氣,合同金額預估為337,237.85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與中石油銷售陜西分公司簽署的日常經營合同金額累計達789,629.19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50%以上。
公告顯示,合同主要內容:合同主體:
賣方: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銷售陜西分公司
買方一:陜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買方二:陜西城市燃氣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買方三:延安天然氣管道有限公司
合同簽署時間、簽約方、金額及標的
結算方式:天然氣的氣款結算按照先款后貨的原則,實行10天預付,7天結算,月底結清的方式。買方按賣方核準后的月度或旬計劃數量,于每旬最后一個工作日向賣方預付下一旬的預付氣款。賣方于每周一根據結算價格及雙方簽字確認的交接數量,據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結算。經過買方確認后,正式發票的原件應在隨后3個工作日內發送給買方。買方結算付款期不能超過3天。
合同生效: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在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有效至合同期結束。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變更本合同的期限。
上述合同為公司日常經營采購合同,合同的簽訂有利于公司落實上游資源供應量,同時滿足下游用戶天然氣用氣需求、保障天然氣的穩定供應,合同執行對公司2020至2021年的經營狀況將產生積極影響。合同的履行對公司業務獨立性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