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廊坊市城區2020-2021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氣實行價格聯動的通知
安次區、廣陽區發改局,廊坊開發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廊坊市城區各天然氣經營企業:
依據國家關于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政策,2020年11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冬季期間對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進行上浮,廊坊市城區天燃氣采購價格平均上浮幅度44.56%。為合理疏導上游價格上漲壓力,保障我市冬季取暖期間天然氣供應,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2018〕5號《廊坊市城區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方案》,經研究決定,廊坊市城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在2020年11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期間進行季節價格聯動,實行最高限價管理,調整方案如下:
1、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的3.16元/立方米聯動上調為3.55元/立方米。
2、2021年4月1日-10月31日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將根據城鎮燃氣企業與上游管道天然氣供應企業簽訂的《2021-2022年天然氣購銷合同》再行確定。
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