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站價格從定價目錄中“移除”并非意味著天然氣價格“真的放開”
1. 新版定價目錄增加價格由市場形成的項目
2020年3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第31號令,“新的《中央定價目錄》已經國務院批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公布的《中央定價目錄》同時廢止。”2015年《中央定價目錄》(簡稱“舊版定價目錄”)定價項目中列有“天然氣”,定價內容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天然氣門站價格”。2020年《中央定價目錄》(簡稱“新版定價目錄”)中將定價項目“天然氣”移除,而替換成“油氣管道運輸”,定價內容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管道運輸價格”。
新版定價目錄同時注明:海上氣、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液化天然氣、直供用戶用氣、儲氣設施購銷氣、交易平臺公開交易氣,2015 年以后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以及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其他國產陸上管道天然氣和2014 年底前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暫按現行價格機制管理,視天然氣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
新版定價目錄的主要變化是增加了兩項“價格由市場形成”的項目:
一是,2015年以后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
二是,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
2. 價格由市場形成的認定標準不明,運行實施存在諸多難度和挑戰
2015年以后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可實施性還是較強的,實施難度不會太大。重點應該是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問題,新版定價目錄并未說明怎樣才是“具備競爭條件”,認定“具備競爭條件”的標準不明確,就會給各地區帶來困惑,執行標準可能會五花八門。
一般地,多數人會認為“只要有多氣源”就是具備競爭條件,這只說對了一小部分。真正的市場競爭條件應具有兩個明顯特征:下游需求拉動、上游競爭制約。同時,應滿足如下五方面要求:一是需求持續增加并拉動市場發展;二是形成多氣源供應的充分競爭格局;三是建成完善的輸配氣管網并具有足夠的輸氣規模;四是輸配氣管網脫離上游企業而由第三方獨立運營;五是政府需出臺配套法規制度和標準。
從現狀看,各省對于上述五方面要求能夠全部滿足的恐怕寥寥無幾,嚴格說來似乎都可能沒有。從滿足要求的程度看,東部沿海地區市場成熟度無疑是最高的。其中,目前業內討論最多的當屬浙江省,甚至有人分析說浙江省可能會成為中國的天然氣定價中心,類似于英國的國家平衡點中心(NBP),但是談何容易。
有的省有多種氣源供應,比如沿海各省;有的省是單一氣源供應,比如內陸地區。有的省管網雖然比較發達,但是各自為政,沒有統一協調的運營機制;且部分管道為民營企業所有,甚至掌握“瓶頸”出口,沒有充分的管輸競爭,很難做到提供公平、公開、公正和非歧視的輸氣服務。現在國家油氣管網公司主要是接管跨省的國家干線,很少涉及省級地方管網(設計壓力4.0MPa及以下管道不涉及),特別是沒有涉及地方民營企業管網。因此,各省在輸配氣方面無法達到理想化的要求。
如前文提到,新版定價目錄倒是出臺了,可是各省如何確定門站價格將成為一個難題。如果不符合上述五方面要求,是繼續執行國家確定門站價格政策?還是舍不得上交“權力”而自定一套認定標準,使其“具備競爭條件”?恐怕這點誰也說不好。但是,如果這樣,因為先天不足,基礎條件較差,天然氣價格運行必然會“夾生”,不宜勉強為之。
綜上,新版定價目錄的規定并不是真的放開價格,而是“下海”前先“試試水”。沿海地區部分省份不妨搞試點,檢驗一下。
二、價格市場化改革始終需要一個價格參照標準
1. 國際天然氣定價機制總體上由市場競爭形成
縱觀國際天然氣定價機制,其主要特點是天然氣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政府監管的程度逐漸降低。目前,全球存在四大定價區域:
一是北美和英國,由多氣源競爭定價。北美形成了亨利樞紐(Henry Hub)中心,作為紐約商品交易所(NYMEX)天然氣期貨合約的定價點和交割地,是路易斯安那州拉斯輸氣管道系統的匯集點,是美國最大的管網中樞。英國形成了國家平衡點(NBP)中心,該中心是歐洲天然氣現貨交易市場,是歐洲天然氣市場流動性最強的交易中心,NBP價格時歐洲天然氣現貨市場的風向標,是英國洲際交易所(ICE)指定的天然氣期貨交易地。
二是歐洲大陸,采用與油價掛鉤的定價機制。由于各國之間、企業之間的管道相對分割,未能形成統一協調使用的系統,因此,還沒有做到自由準入,市場的流動性也不夠強。
三是亞洲大陸和中亞,與歐洲大陸差不多,也采用與油價掛鉤的定價機制。但東北亞地區略有不同,中國、韓國、日本等國的進口LNG定價采用與日本進口原油清關均價(JCC)掛鉤的機制。目前,與JCC掛鉤應不適應進口LNG市場的情況,需要改變,在新的機制形成前,暫設定封頂和地板價,以規避更大的風險。
四是前蘇聯地區,采用進口和出口的雙邊壟斷機制,由政府通過談判來確定價格,供應非歐盟地區用戶使用。
2. 中國努力建立自己或者亞洲地區天然氣定價中心
前文提到,價格市場化離不開價格參照標準,比如美國Henry Hub,英國NBP。中國近些年一直在探索并努力建立自己的定價中心,并力爭成為亞洲天然氣定價中心。
2015年1月,由國家發改委主導,新華社牽頭組建的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正式成立,努力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石油和天然氣交易中心,包括天然氣定價中心。
2017年7月,由國家發改委主導,重慶市政府支持組建的重慶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正式成立,重點發展西南、西北天然氣的上線交易,并努力成為天然氣定價中心。
根據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將建立天然氣交易機構:粵港澳大灣區天然氣交易中心,并從2019年11月開始籌備。2019年10月24日,在西安舉辦的2019國際清潔能源投融資大會上,四家機構簽訂戰略合作協議,計劃組建西安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
3. 盡管中國建立天然氣定價中心仍面臨諸多挑戰,但隨著國家管網公司成立并運營,以及油氣體制改革進程加快,實現這個目標仍可期待
作為天然氣定價中心,其應具備市場價格發現的能力和條件。最具代表性的當屬美國的Henry Hub和英國的NBP,二者基本實現了自由的市場準入,具備充分的流動性。對于中國來講,建立天然氣定價中心的各方面必要條件逐漸得到改善。
第一,國家油氣管網公司加快運營,預計2020年下半年將進入實質性的運營,快速推進實現全國一張網,提供無差別、無歧視的運輸服務,充分發揮“管住中間”的作用;第二,隨著進口管道氣、進口LNG氣源的持續增加,氣源供應企業數量和供應規模(特別是進口氣)正在不斷擴大,將促進氣源充分競爭,實現供需動態平衡;第三,國家和地方陸續將出臺配套政策和標準,形成有據可依的規范運作;第四,國家適當進行宏觀調控,不是完全不管,而是適時評估、預判或調整政策,讓市場這只“無形的手”發揮更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