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發改委、住建廳、市場監督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燃氣工程安裝收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了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費的內涵和收費范圍,收費范圍僅限于建筑區劃紅線內產權屬于用戶的資產,不得向紅線外延伸。《通知》還規定了加快構建市場競爭體系,鼓勵具備燃氣工程安裝資質的企業依法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資質后參與市場競爭;規范居民和非居民燃氣工程安裝費定價行為 。
《通知》同時規定湘發改價商 〔2017〕1065號、湘發改價商〔2019〕45號文件同時廢止。其中2019年這份文件的廢止應該特別關注,正是這個文件明確了1800元的居民燃氣工程安裝費最高限價,這也意味著,各地應根據實際重新制訂標準,有些偏遠山區,1800元的安裝費其實是遠遠不夠的,如果真的要讓燃氣企業積極的去投資建設,各地地方政府還是應該合理定價,促進天然氣的普及。
另外,通知中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將加強監督,對以供氣安全為由對非利益相關方施工并已驗收合格的燃氣工程另行加價的,以及對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變換名目另行收費的,依法查處,并通過媒體公開曝光,納入失信記錄。預計近期將會出現類似的處罰典型案例,請引起關注。
以下為《通知》正文:
來源:天然氣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