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各地新增各類名目專項建設費用
根據實施方案,全省各地采取特許經營協議等方式,授權供水供電供氣企業以入網費、集中管網建設費、并網配套費等名目收取專項建設費用補償收入的,2025年底前逐步取消。
從現在起,嚴禁各地新增各類名目專項建設費用。
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應將投資界面延伸至建筑區劃紅線,不得向用戶收取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3月前簽訂有關合同的項目除外)
嚴禁向終端用戶直接收取計量裝置費用
對于居民用戶,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或第三方,建設安裝建筑區劃紅線內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中包括計量裝置,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相關費用,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嚴禁向終端用戶直接收取計量裝置費用。
對于工商業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內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不包括計量裝置)等由用戶出資建設,計量裝置由供水供電供氣企業購置安裝。
嚴禁收取計量裝置強制檢定費用
為排除安全隱患開展上門服務、安全檢查等,不得向用戶收取費用。
從現在起,嚴禁政府部門、相關機構收取供水供電供氣計量裝置強制檢定費用。計量裝置經檢定確有質量問題的,相關企業免費為用戶更換。
對設施產權分界點(計量表、閥門等)后至用戶器具前,為滿足用戶個性化需求或用戶非正常使用造成損壞所提供的安裝改造、更換維修等延伸服務,可收取合理費用。
管網及配套建安費不得向買受人收取
居民水電氣改造,納入改造范圍的城鎮老舊小區,按我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相關政策執行。未納入老舊小區納入改造范圍的,可通過政府補貼、企業自籌、用戶出資等方式,籌措水電氣改造費用。
新建商品房、保障房等建筑區劃紅線內,水電氣管網及配套設備設施,建設安裝費用統一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
嚴查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搭售等行為
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在配套設施建設中限定交易、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這些行為將被嚴肅查處。
取消收費項目后,屬于公共服務范圍的,各地應通過財政補貼、價格補償等方式保障公共服務供給。對低收入群體予以重點關注,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做好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