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有關工作的通知(蚌發改價管〔2021〕68號)
蚌發改價管〔2021〕68號
關于開展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
收費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發展改革委,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
為加快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取消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皖發改價格函〔2021〕60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清理規范我市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清理規范工作
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事業是城鎮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直接關系社會公眾利益和人民群眾生活質量,關系實體經濟運行效率,各縣價格主管部門和市直相關企業要深刻認識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收費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思想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完成全市清理規范各項工作任務。
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
各相關企業要對照省發展改革委《通知》的規定和要求,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行業各環節的收費、接入工程費用及其他各類收費進行全面清理,涉及的相關不合理收費應全部取消。
三、認真落實自查任務
各相關企業要把清理規范專項工作作為年度重要任務來抓,要建立以集團(公司)領導負總責的企業專項工作機制,指定專人推進落實,深化細化實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抓緊開展專項自查工作,按照“全面詳實、應報盡報”的原則,對照以下方面進行全面梳理,形成自查報告。
1.收費項目及標準。對本企業本部自身及所有分、子公司、關聯控股公司,涉及除政府定價商品以外的所有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全口徑梳理自查。
2.區分環節分類。對于梳理自查出的收費項目,按照環節收費、工程收費、其他收費項目進行分類,計算2020年度分項目收費規模,形成分類收費表格。
3.實施影響評估。對照《通知》要求,對本企業涉及的需按規定取消收費的資金規模進行測算,評估取消收費對本企業運營、成本等方面影響,并對清理規范相關收費的節奏和力度提出明確意見建議。
四、時間要求
請各縣區發改委和各供水供電供氣企業將貫徹落實情況和書面自查報告加蓋公章,于2021年4月16日下班前反饋至市發展改革委價格管理科。
電子郵箱:wjj1619@163.com 聯系電話:2567071
附件: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取消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皖發改價格函〔2021〕60號)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