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領深圳市燃氣燃燒器具產品氣源適配性標識和編制《2023年度適配深圳市氣源的燃氣燃燒器具產品銷售目錄》的通知
各燃氣燃燒器具生產、銷售及代理經銷商:
2023年深圳市燃氣燃燒器具產品氣源適配性標識的申領受理和《2023年度適配深圳市氣源的燃氣燃燒器具產品銷售目錄》(以下簡稱《銷售目錄》)編制備案工作已經開始,請各單位根據要求提交申請。為了備案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燃氣燃燒器具,是指以燃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為燃料的燃燒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業用戶所使用的燃氣灶、熱水器等器具。
三、申報條件
1、家用燃氣器具應當取得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2、產品技術性能符合本市燃氣的質量要求;
3、生產企業必須在深設有辦事處或指定代理商;
4、生產、銷售燃氣器具的應當提供安裝維修服務,安裝維修服務,安裝維修單位需取得《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書》。
四、申報材料
1、企業申請告知承諾書;
2、《深圳市燃氣燃燒器具產品銷售目錄備案登記表》(表格在深圳燃氣信息網www.szrqxh.com上填寫完基礎資料后自動生成,申請人自行打印);
3、 《深圳市燃燒器具產品氣源適配性標識申領表》(表格在深圳燃氣信息網www.szrqxh.com上填寫完基礎資料后自動生成,申請人自行打印)。
五、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陸深圳燃氣信息網提出辦理深圳市燃氣燃燒器具氣源適配性標識的申請,上傳申請材料。
2.受理申請(5個工作日):(1)通過深圳燃氣信息網燃燒器具氣源適配性標識系統受理申請;(2)依據申請人提交的告知承諾書及有關申請材料作出決定。
3.發放標識、編入《銷售目錄》(5個工作日,如遇企業集中申請,數量較多,發放時間按申請順序順延):協會將申領標識產品的生產單位、商標、型號、產地等信息編入目錄,并發放帶有唯一編碼及二維碼的標識。
4.核查:對申領標識的產品進行現場實地核實,對生產廠家、銷售廠家所提供的資料和產品檢測報告等情況以及對生產廠家管控產品氣源適配性性能的實際情況、生產標準和氣源適配性報告有效性等進行現場核查,并向社會、行業主管部門,社區街道辦,燃氣經營企業、燃氣器具生產、銷售、安裝維修企業,各大商場公布檢查結果。
六、申報時間
申報企業應將申報材料裝訂后并加蓋公章,于2023年6月15日前遞交至深圳市燃氣行業協會。
七、受理地點
深圳市福田區梅林中康北路燃氣大廈B座13樓。
請各單位領導予以高度重視,督促經辦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