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順價機制不僅要在民用氣價格聯動機制上下功夫,還要建立配套政策機制。
近期,內蒙古自治區、湖南省,以及石家莊市、南京市密集落實居民用天然氣順價機制,以疏導高價氣源成本,消除氣價倒掛現象,解決天然氣價格機制不暢問題。其中,內蒙古宣布自4月1日起,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全部聯動順價,同幅、同步無限制調整,邁出了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一大步。
受訪人士均表示,天然氣順價機制不僅要在民用氣價格聯動機制上下功夫,還要建立配套政策機制。
多地仍保守觀望
中國城市燃氣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自聯動機制實施以來,目前已有30個省(區、市)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方面出臺了政策。部分地區的相關單位出臺了僅涉及居民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或非居民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的文件,也有不少地區同時出臺了居民與非居民價格聯動機制文件。
而在近期密集出臺聯動順價政策的地區中,內蒙古的改革步伐較大,并未限定調價次數和調價上限。同時,根據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居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也同比上調0.192元/立方米。同時,內蒙古發改委根據供氣單位所屬行政區域,采用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聯動公式計算非居民用天然氣聯動額,并進行了調整。
內蒙古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政策執行期間,上游供氣企業如調整價格,終端銷售價格也將被同步調整。
不過,相較于內蒙古的順價政策,部分地區仍顧慮重重,方案較為保守,限定了調價上限和調價次數。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來看,順價政策對2023年冬季保供的影響仍是未知數。
“每個地區的天然氣產業發展程度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因此,不可能每個地區的順價機制都完全一樣。矛盾的根源還是在價格上。以上下游價格聯動推進市場化改革,要瞄準天然氣市場的結構性矛盾,盡快拿出統一又符合天然氣市場特點的方案作為引導和參考。”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授劉毅軍說。
源頭價格應更合理
此前,為適應氣源市場價格頻繁波動的“新常態”,多地積極對城市燃氣價格聯動機制進行補充和完善。
比如,部分地區單列處理液化天然氣氣源的銷售價格矛盾,而部分地區則通過縮短價格聯動調整周期、淡旺季實行不同價格聯動方式進行順價。此外,探索實施采購成本激勵機制、優化調價程序、提高價格決策效率也成為一些地區的選擇。
“僅在居民用氣這邊出個政策肯定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理順天然氣價格不能這么輕易‘打發了事’。”陜西某燃氣行業資深人士說,順價機制不是簡單粗暴地將氣價成本傳導至終端,再用于改善城燃企業因氣價倒掛產生的經營困難。只有源頭價格趨于合理,順價機制才有機會“順”下去。
那么,順價機制到底到底卡在哪兒?
國家發改委價格成本調查中心副主任秦成華撰文指出,雖然各地基本都建立了城市燃氣價格聯動機制,但面對近期氣源市場價格劇烈、頻繁波動的形勢,各地在實施價格聯動過程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困難。
“一方面,多數地區的城市燃氣價格聯動機制滯后,難以適應當前天然氣市場價格變化的新情況以及與其它相關政策配套的要求,而且具體實施的指導性不足。另一方面,價格聯動調整程序過于復雜,容易導致聯動不及時,氣源市場價格缺乏透明度。” 秦成華指出。
“一直以來,工商業用戶用氣量大,用氣價格理應低于居民氣價。交叉補貼導致價格水平不能完全反映用戶實際應負擔的成本,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價格機制發揮作用。”劉毅軍指出。
要聯動上下游市場
有湖北黃岡天然氣用戶反映,目前企業用氣價格為每立方米4.26元,比2021年上漲1元/立方米。“氣價倒掛導致城燃企業經營承壓,但我們用氣企業的日子也不好過。”
據了解,不少城燃企業都在向政府部門申請提價或補貼,但效果并不明顯。劉毅軍表示,天然氣順價機制不僅要在民用氣價格聯動機制上下功夫,還要有相應的配套機制,同時,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攤機制也十分必要。
中國城市燃氣協會相關負責人建議,國家層面應出臺城市燃氣終端銷售定價指導方案,建立“綜合采購成本+配氣價格”的價格聯動機制。居民氣價調整實行季度聯動,不設置調整條件、漲幅上下限;非居民氣價調整可實行月度聯動。
秦成華建議,要保持價格聯動機制的靈活性,簡化價格決策程序。此外,在促進“三桶油”進一步提高天然氣銷售公開透明度的同時,改進監管方式,促進城市燃氣企業在增強自我價格約束的基礎上,穩步推進城市燃氣全方位價格聯動,逐步緩解居民氣與非居民氣交叉補貼的矛盾。
“理順天然氣價格機制,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要系統規劃上下游市場,保證供需協調以及價格體制優化。”上述陜西燃氣行業資深人士指出,“關鍵要對各類用戶建立公平合理的采購成本和配氣成本分擔機制,為合理的售氣價格和配氣價格提供支持。同時,有序將居民用氣納入價格聯動機制,及時反映氣源市場價格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