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建(城)發〔2023〕34號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商務部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隊(大隊),銀川市市政管理局,寧東管委會各相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銀川市興慶區富洋燒烤店燃氣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6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及全國安全防范工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安排部署和《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公安廳、消防救援等部門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限要求
從7月12日起到2023年8月15日,由各市、縣(區)、寧東管委會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商務、公安、消防等部門,集中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對液化石油氣充裝站、供應站、交通卡口等進行全面排查,徹查“黑氣瓶”“黑氣販”“黑窩點”,依法查處違法充裝、運輸、儲存、銷售等行為,嚴懲一批違法企業和個人,問責一批責任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曝光一批嚴重違法案例。
二、重點執法內容
1.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氣瓶充裝許可證》《營業執照》從事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的行為;
2.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和《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液化石油氣企業和供應站點為非自有氣瓶、不合格氣瓶充裝,為翻新、超期未檢氣瓶充裝,為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經營性氣源等行為;
3.跨區域、跨企業充裝、經營液化石油氣的行為;
4.“黑氣瓶”“黑氣販”“黑窩點”等違法經營行為,以及以流動車輛、隱形站點等方式違法從事倒灌瓶裝液化石油氣的行為;
5.特種設備、液化石油氣氣瓶未按期檢驗、報廢,檢驗不合格,帶病運行等行為;
6.無證檢驗、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實施檢驗以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
7.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或使用普通貨物運輸車輛承運瓶裝液化石油氣等行為;
8.違法生產、翻新液化石油氣氣瓶的行為;違法向個人銷售液化石油氣氣瓶,銷售無熄火保護裝置及假冒偽劣燃器具、翻新氣瓶等行為;
9.未取得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從事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經營活動行為;
10.餐飲經營場所未按規定安裝燃氣泄露報警和切斷裝置行為”。
11.餐飲經營場所未開展從業人員燃氣安全培訓行為;
12.其他違法行為。
三、執法要求
(一)全面排查發現違法線索。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違法違規行為大排查、大起底,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社區(村)的網格化管理作用,認真梳理群眾信訪、舉報和自媒體曝光事項,深入挖掘瓶裝液化石油氣違法充裝、運輸、儲存、銷售等問題線索,逐一分析甄別,精準開展執法。
(二)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懲處違法行為。對掌握的違法違規線索要高效查處,快立案、快處罰、一查到底。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持“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該罰款的要頂格處罰,該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的要嚴格執行,該吊銷許可證的堅決予以吊銷,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形成嚴管嚴控的高壓態勢,堅決杜絕執法“寬松軟虛”。
(三)提高聯合執法效率。各有關部門要派出精干力量,組建一支能打硬仗的聯合執法隊伍,高效開展執法工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照法定職責,由具有處罰權的部門及時作出處罰決定,適用簡易程序能當場處罰的當場予以處罰,不能當場處罰的按規定程序盡快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通報有關部門,形成聯合執法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全力攻堅,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實現目標任務。牽頭部門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細化聯合執法措施,相關部門要聚焦重點執法任務,加強協作,推動聯合執法工作落實落地。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將組成督導組,適時對各地聯合執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全面規范市場。各地要通過嚴格執法,嚴厲打擊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懲處違法主體,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清出一批違法亂紀、嚴重破壞秩序的市場主體。同時,積極培育一批信譽好、實力強、經營規范的企業做大做強,促進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規模化、專業化發展,切實提高行業整體安全水平。
(三)注重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各類媒體渠道,及時曝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案例,形成打擊震懾。同時,開通舉報通道,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群眾積極參與,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打擊違法行為的良好氛圍,促進全區瓶裝液化氣市場良性發展。
請各地級市按周報送所轄縣、市(區)的聯合執法情況,于每周一將上一周工作情況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8月18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聯系人及電話:
王晶杰:0951-5027170 15209699887
傳真:
0951-5054878
郵箱:nxjstcjc@163.com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自治區市場監管廳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自治區商務廳
自治區公安廳
寧夏消防救援總隊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