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歐美密集出臺多項重要法案,對本土清潔能源產業給予極大支持,設置較高本土化“門檻”,表現出明顯的排他性,對全球清潔能源產業鏈供應鏈及我國相關產業將產生重要且深遠的影響。
世界主要經濟體競相爭奪清潔能源產業,主要基于四方面的考慮。一是從長期戰略層面看,可持續發展背景下清潔能源產業是經濟增長最重要的領域之一,是歐美重振實體經濟、引導制造業回歸本土的主要抓手,與科技創新和尖端人才密切相關,是國家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從經濟運行安全來看,由于過去一段時間部分產業鏈供應鏈受到擾動,成為宏觀經濟承壓的主要因素之一,疊加國際政治博弈,各國對未來清潔能源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穩定、彈性和韌性更加重視。三是從綠色發展目標來看,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背景下,清潔能源產業成為各國減少碳排放的主要途徑,是實現碳中和承諾的重要保障。四是從世界地緣政治來看,俄烏沖突重塑國際地緣政治格局,西方對俄制裁中頻繁使用“能源武器”,引發各國以發展清潔能源實現本國能源獨立的強烈訴求。
美國BIL和IRA法案如何
扶持清潔能源產業?
美國拜登政府密集發布了扶持本國清潔能源產業的重要政策,包括2021年11月頒布的《兩黨基礎設施法》(Bipartisan Infrastructure Law,簡稱BIL法)和2022年8月的《通脹削減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簡稱IRA法案),總投資規模分別為1.2萬億美元和7370億美元。上述兩部法案盡管不是針對清潔能源產業而專門制定的,但涉及到很多促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的內容,是多年以來美國頒布的法律效力最高、政策指向最明確、支持力度最大、影響最廣泛的清潔能源產業政策。拜登政府希望通過上述兩部法案的實施,實現拉動經濟增長、促進就業、改善民生和應對氣候變化等多重目標。為此,兩部法案旨在努力擴大美國本土清潔能源市場,更大力度刺激相關制造業向美國及周邊地區“回流”。
IRA法案中最受關注的是對電動汽車的支持。IRA提出未來十年中低收入者購買全新電動汽車可獲得高達7500美元的稅收抵免,購買二手電動汽車可獲得4000美元稅收抵免,對個人安裝充電樁給予30%的稅收抵免。與之前的電動汽車稅收抵免政策相比,新的IRA政策,一是延長了政策扶持期至2032年,取消了享受稅收抵免的新車銷量上限,并涵蓋了二手車,因此適用范圍更廣,支持力度更大。二是對本土化的要求更嚴格,甚至可謂苛刻。新舊政策都規定“整車自2022年8月16日起必須在北美地區組裝”才能獲得稅收抵免。IRA新政策對新車的抵免最高為7500美元,含兩部分,第一部分3750美元要求滿足特定比例的關鍵電池礦物(如鋰、鎳)產地為自由貿易協定國,第二部分3750美元要求滿足特定比例的電池組件在北美生產或組裝。如果關鍵電池礦物或電池組件來自敏感外國實體,則無法獲得上述抵免。2023年IRA政策正式實施以來,美國電動汽車銷量大幅增長,且歐洲、日本、韓國等汽車企業紛紛赴美建廠,投資流入美國的趨勢十分明顯。高盛預測,由于IRA的實施,2030年美國電動汽車銷量將達到之前預測的兩倍以上。
除電動汽車外,兩部法案還對清潔能源生產和配套設施給予稅收抵免、補貼和投資支持。IRA法案對清潔能源生產和項目建設分別給予生產稅抵免(PTC)和投資稅抵免(ITC),如風電可獲得26美元/兆瓦時的PTC,太陽能、燃料電池、地熱能及獨立新型儲能、生物沼氣項目可獲得投資額30%的ITC。太陽能項目也可用PTC代替ITC。對未來十年內的核電生產提供最低保護價。零排放氫氣可獲得3美元/kg補貼,其他清潔能源制氫產品根據碳排放強度的不同可得到20%-33.4%不等的稅收抵免。BIL法還為即將關閉或可能被燃氣發電替代的核電機組提供60億美元的財政支持,并計劃將7億美元用于對現有老舊水電站升級改造。此外,BIL法支持清潔能源的配套基礎設施,計劃在交通電氣化領域投資超過180億美元,其中,投資75億美元建設全國充電設施網絡,在高速公路及社區布局公共充電樁,到2030年建成超過50萬個充電樁;約580億美元用于支持能源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其中,215億美元開展綠氫、儲能、先進核電設施及碳捕捉等清潔能源示范項目等。
歐洲綠色系列法案
如何加快新能源發展?
如何加快新能源發展?
自2001年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后,歐盟主動承擔起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領導者的角色,這不但與其可持續發展理念有關,更突顯出歐盟試圖擴大國際政治影響力、增強全球競爭力的戰略意圖。歐盟在過去二十余年中持續推動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和能源低碳轉型進程,并于2019年率先提出“2050年碳中和”目標,發布《歐盟綠色協議》(European Green Deal)的綱領性文件,并引領了近年來全世界的“碳中和浪潮”。
2020年以來,歐盟堅持“綠色復蘇”理念,在一攬子經濟復蘇計劃中以綠色轉型和數字化為重點。同年,推出“Fit for 55”計劃,以落實2030年凈溫室氣體排放比1990年減少至少55%的目標。然而,2021年下半年以來,歐盟遭遇能源危機,化石能源價格暴漲,引發全社會通貨膨脹,造成產業外遷風險上升,2022年初俄烏沖突后形勢加劇,這使歐盟更加堅定能源轉型是解決能源安全與應對氣候變化雙重目標的唯一路徑,快速推出REPowerEU計劃,在“Fit for 55”基礎上,提高能源轉型目標,調整轉型路徑。同時,為應對美國IRA引發的關于新能源產業的不公平競爭,歐盟于2023年初發布了《綠色協議產業計劃》(Green Deal Industrial Plan,GDIP),擬從現有RepowerEU預算中撥出2500億歐元,用于加強凈零排放技術的制造能力、產品和技術。
歐盟的《綠色協議產業計劃》不僅是對《歐盟綠色協議》和REPowerEU的進一步落實,更是應對美國IRA、防止歐盟本土新能源企業外遷以保持先進制造業競爭力的主要手段,包括四大支柱,即優化監管體系、加速拓展融資渠道、提升低碳技術水平、推動建立有彈性的國際供應鏈等。隨后出臺的《凈零工業法案》和《關鍵原材料法案》是《綠色協議產業計劃》的配套政策。此外,歐盟新一版電池法案,即《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也已于2023年8月正式生效。
歐盟綠色系列法案對新能源產業的支持主要體現在本土化和防風險兩方面。一是通過設置較高的本土化率“門檻”大力扶持清潔能源產業回歸和發展壯大。《凈零工業法案》明確設定了2030年歐盟范圍內低碳產品的本土化率目標,即光伏組件40%、電解槽50%、熱泵60%、風機和電池均為85%等,同時明確了2030年光伏、風電、電解槽、電池等重要產品的產能建設目標以及配套產業投資安排。二是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穩定和韌性。歐盟與美國一樣,對來自中國的關鍵原材料和新能源產品存在擔憂,因此希望實現“去中國化”,或以“友岸制造”進行替代。《關鍵原材料法案》提出了供應來源的多元化目標,計劃增加歐盟內部鋰礦、石墨等重要原材料的開采供應,并培育印度、澳大利亞、東盟國家等作為替代中國的貿易伙伴。同時,歐盟還希望成立友好國家的關鍵礦產俱樂部、加強供應鏈合作,減少動力電池及關鍵礦產對中國的依賴。此外,《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支持關鍵礦產的回收利用,從而降低對于原生礦產的依賴。
歐美法案對我國影響如何?
歐美法案將帶動清潔能源產業鏈供應鏈回遷至本國或周邊地區,全球產業鏈供應鏈正在重構,從過去的全球分工向區域內聚集轉變,從高度集中向多元化、近岸化轉變,疊加碳中和背景下全球碳排放的一致性規范,也將深刻改變各國產業的比較優勢,因此,我國清潔能源產業正面臨越來越嚴峻的挑戰。
盡管我國的清潔能源產業已經取得了先發優勢,電動載人汽車、太陽能電池、鋰電池為代表的出口“新三樣”近年來表現十分亮眼,但面對歐美系列法案和對相關產業的支持,我國需抓緊研究應對方案。建議抓住未來五年關鍵期,利用好歐美清潔能源產業政策調整的寶貴“窗口期”,多措并舉,鞏固清潔能源產業的先發優勢,增強可持續發展動能。一是加大清潔能源技術研發力度,不但要補足短板,解決關鍵部件、材料依賴進口的問題,更要開展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發,掌握新一代技術,增強不可替代性,為未來建立新的產業生態謀求先機,保障清潔能源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二是努力擴大國內市場,加強政策協調,著力解決補貼、消納和空間布局等關鍵問題,做強做大國內清潔能源市場的“基本盤”。三是加強國際合作,與全球價值鏈分工體系深度耦合,通過共建綠色“一帶一路”、開展南南合作等,加強歐美以外國際市場開發,避免與歐美產業鏈和前沿技術脫鉤;主動參與和牽頭開展光伏、風電、新能源汽車等領域的國際標準制定,提高互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