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計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辦公廳(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有關中央企業辦公廳(辦公室、綜合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中國質量協會、中國計量測試學會、中國計量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計量人才發展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實《國家“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規劃》、《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加強計量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升計量人才隊伍素質和技術技能水平,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建設國家計量人才實訓基地(以下簡稱實訓基地)。現將組織申報實訓基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實訓基地建設應充分利用計量技術機構、科研院所、企業等優質資源,建立以實踐應用為導向的計量科技人才、產業計量人才、法制計量人才、國際計量人才等方面的國家級計量人才公共培訓平臺。實訓基地主要任務是研究開發計量專業培訓課程,開展法律法規、計量基礎和專業知識、計量技術實際操作、注冊計量師專業項目、計量監管執法以及重點產業(領域)特色計量專業能力等方面的培訓等。
實訓基地分為綜合類和領域類兩種,綜合類是指能夠滿足高層次、復合型計量人才培訓需求,提供面向全國基礎性、綜合性、交叉性綜合計量培訓服務的實訓基地;領域類是指能夠滿足特殊產業或專有領域的計量人才培訓需求,提供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或者其他計量專業應用領域計量人才的實訓基地。
“十四五”期間,通過建立一批實訓基地,初步形成布局合理、點面結合、精準有效、機制健全的計量專業技能公共培訓基礎設施網絡,提高計量專業技能培訓資源高質量精準供給,通過市場化運行機制,滿足計量人才培訓需求,不斷夯實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計量基礎。
(一)申報資格。申請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建立規范的培訓管理、財務管理等制度,具備常態化開展計量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實訓的能力、資質以及工作條件。
(二)人員配備。申請單位具備實訓基地培訓規模、專業設置和培養層次相適應、計量實踐能力強的專兼職教師隊伍,能夠滿足實訓基地公共教學培訓和實驗操作需要。
(三)場地設施。申請單位培訓場所、設施和設備符合國家建設以及安全標準、計量技術規范或國家標準有關要求,實訓場所和設施設備應當滿足年培訓1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四)培訓體系。申請單位的培訓模式清晰明確,培訓方案、培訓課程體系等目標明確、可操作性強,符合計量人才發展方向;具備完整的計量校準規范、檢定規程等計量技術培訓體系以及檢定校準實際操作技能實踐培訓體系。
(五)合法合規。申請單位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沒有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實訓基地申報程序主要包括推薦申請、批準建立、監督管理等3個環節。
(一)推薦申請。鼓勵滿足相關條件的單位通過全國計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向市場監管總局正式提出推薦申報;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可直接向市場監管總局申請。各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推薦申報的基地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個;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申請基地數量為1個;全國計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推薦申報的基地數量不限。
(二)批準建立。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實訓基地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充分性等進行技術論證和實地調研,形成評審意見。通過評審的或經整改合格后通過評審的,市場監管總局按程序向社會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場監管總局正式批準建立國家計量人才實訓基地。
(三)動態管理。市場監管總局定期組織專家對實訓基地進行實地督導或階段性評價,對實訓基地實施“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對建設成效不顯著、專家評估不合格,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撤銷國家計量人才實訓基地。
(一)申請單位應如實填報申報書(見附件),提交其他相關配套材料。申報材料要求描述詳實、科學準確、重點突出。同一申請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國家計量人才實訓基地。
(二)實訓基地應每年向市場監管總局報送本年度工作總結報告,主要包括實訓基地建設和培訓的主要情況、取得的成效和服務案例等。實訓基地注冊地址或重要人員發生變更,培訓能力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計量技術機構、科研院所、企業等優質資源,認真組織篩選推薦和申報,將推薦申報函或請示件通過公文交換系統、機要交換、郵政快遞EMS報送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文電一處(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申報書蓋章(簽字)紙質版一式五份寄送至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王建華),蓋章(簽字)PDF版和可編輯Word版申報書的電子版發送至jlslzc@samr.gov.cn。申請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計量司 劉國傳、王建華010-82260128
附件:國家計量人才實訓基地申報書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