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確定能源基準,支撐托管服務順利實施。根據新區為民服務中心歷年電費支出情況,結合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編印的《公共機構能源費用托管服務政策與實踐》和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能源審計報告,對歷年用電情況綜合研判,對節能潛力診斷分析,科學合理確定了新區為民服務中心電能托管服務基準。從采購情況看,確定的能源基準也經濟、可行。
二是實施政府采購,擇優選擇節能服務機構。新區為民服務中心電能費用托管服務采購,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委印發的《關于鼓勵和支持公共機構采用能源費用托管服務的意見》要求,采用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公開招標方式實施,2024年1月完成采購,目前已開展節能改造工作。從采購情況和目前的服務情況看,規范編制了采購文件,規范擬訂了合同文本,擇優選擇了供應商,為公共機構節能和節支在延安實踐了市場化運作方式。
三是落實資金,保障托管服務正常開展。延安市財政局堅持把新區為民服務中心電能費用托管服務,作為厲行節約的重要抓手,在經費上予以堅決支持,2024年已將托管費用足額列入財政預算,并按時撥付。同時,對托管服務機構在政府采購信用融資、相關項目申報方面予以全力配合,支持托管服務機構更好履約,更大限度節約能源。
能源費用托管作為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約能源方式,是以節約能源促進資金節約的有效手段,既有利于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現能源消耗減量,又有利于減少節能改造財政投入、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對此,延安市財政局將以新區為民服務中心電能費用托管服務為契機,會同相關單位認真總結經驗,適時把能源費用托管服務擴大到更廣范圍、更深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