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城鎮管道燃氣、瓶裝液化氣、燃氣汽車加氣站、燃氣器具安裝維修等有了統一的服務規范,江蘇省城鎮燃氣服務質量標準近日由省建設廳審定發布,其中安全因素成為標準最為關注的內容。
標準對于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的供應、收費、設施維護、停氣等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標準明確,經營企業必須制定燃氣泄漏突發事故搶修預案。接到戶外管道氣泄漏事故報警后,搶修人員必須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置;接到用戶室內燃氣泄漏報修時,企業應指導用戶采取關閥停氣、開窗通風等措施,提醒用戶嚴禁在室內開關電器、撥打電話,并于接報后1小時上門處置。接到用戶使用故障的報修后,企業應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企業有責任定期對用戶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居民用戶每2年不得少于1次,非居民用戶每年不得少于1次。
因燃氣工程施工、設施檢修等情況確需降壓供氣或暫停供氣的,企業應提前24小時公告,對工業用戶應提前3日告知。降壓供氣或暫停供氣必須避開11:00至13:00、17:00至19:00用氣高峰時間段。恢復供氣必須事先通知用戶,不得在22:00至次日6:00向居民用戶恢復供氣。
燃氣抄表應準確,對于無法正常抄表的居民用戶,企業可以估量,但不得高于該用戶最后一次抄表量,且同一用戶連續估量不得超過2次。
瓶裝氣殘液是用戶關注的問題之一,標準指出,瓶裝液化石油氣鋼瓶充裝時,瓶內殘液量必須符合下列規定:10公斤鋼瓶殘液量不大于0.5公斤,15公斤鋼瓶不大于1公斤,50公斤鋼瓶不大于2.5公斤。企業應制定退殘辦法并在供應站(點)公示,同時報送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液化氣鋼瓶充裝后應進行角閥塑封。接到用戶鋼瓶、角閥泄漏報告時,企業應指導用戶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時也必須在1小時內上門處置。
企業在接到用戶安裝申請后,應在48小時內上門安裝燃氣器具,在接到燃氣器具的報修后,應在24小時內上門維修。安裝保修期不低于12個月,維修保修期不低于6個月,保修范圍為安裝、維修的部分。
標準對于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的供應、收費、設施維護、停氣等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標準明確,經營企業必須制定燃氣泄漏突發事故搶修預案。接到戶外管道氣泄漏事故報警后,搶修人員必須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置;接到用戶室內燃氣泄漏報修時,企業應指導用戶采取關閥停氣、開窗通風等措施,提醒用戶嚴禁在室內開關電器、撥打電話,并于接報后1小時上門處置。接到用戶使用故障的報修后,企業應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企業有責任定期對用戶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居民用戶每2年不得少于1次,非居民用戶每年不得少于1次。
因燃氣工程施工、設施檢修等情況確需降壓供氣或暫停供氣的,企業應提前24小時公告,對工業用戶應提前3日告知。降壓供氣或暫停供氣必須避開11:00至13:00、17:00至19:00用氣高峰時間段。恢復供氣必須事先通知用戶,不得在22:00至次日6:00向居民用戶恢復供氣。
燃氣抄表應準確,對于無法正常抄表的居民用戶,企業可以估量,但不得高于該用戶最后一次抄表量,且同一用戶連續估量不得超過2次。
瓶裝氣殘液是用戶關注的問題之一,標準指出,瓶裝液化石油氣鋼瓶充裝時,瓶內殘液量必須符合下列規定:10公斤鋼瓶殘液量不大于0.5公斤,15公斤鋼瓶不大于1公斤,50公斤鋼瓶不大于2.5公斤。企業應制定退殘辦法并在供應站(點)公示,同時報送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液化氣鋼瓶充裝后應進行角閥塑封。接到用戶鋼瓶、角閥泄漏報告時,企業應指導用戶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時也必須在1小時內上門處置。
企業在接到用戶安裝申請后,應在48小時內上門安裝燃氣器具,在接到燃氣器具的報修后,應在24小時內上門維修。安裝保修期不低于12個月,維修保修期不低于6個月,保修范圍為安裝、維修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