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動態監管,摸清底數。持續開展燃氣灶具、調壓器等生產、銷售單位全覆蓋全領域摸底調查,逐一核查產品品牌、進貨來源等;開展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和檢驗單位全覆蓋執法檢查、城鎮燃氣壓力管道法定檢驗整治工作。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累計檢查燃氣器具銷售單位125家次、充裝單位26家次、檢驗單位1家次、燃氣壓力管道安裝點位8處、燃氣調壓站7家次,整改安全隱患10處;立案查處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2家。
二是強化培訓,壓實責任。對燃氣器具銷售單位開展全覆蓋培訓,督促負責人進一步提高質量安全意識,做好員工培訓管理,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累計發放各類宣傳培訓材料7000余張,開展培訓、約談、專題會議4場次。
三是廣泛宣傳,提升意識。以“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為契機,深入集市、學校、農家院、餐飲單位等場所,向廣大經營者、消費者發放風險提示,提升群眾安全用氣意識和應急防范意識,營造“人人熟悉燃氣常識、人人關注燃氣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