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應急管理部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解讀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到2025年6月底以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14個重點行業領域要建立實施內部報告獎勵機制;2025年底前,其他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建立實施內部報告獎勵機制。
“目前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重特大事故由本世紀以來最多一年發生140起,降到如今連續6年年均16起左右。成績非常突出,但同時也說明安全生產進入一個平臺期、新的挑戰期、一個‘滾石上山’的階段,意味著每前進一步都要付出十分艱辛的努力。”應急管理部調查統計司司長李豪文說。
李豪文表示,在安全生產體系中,生產經營單位作為最基本的單元,如何激發其搞好安全生產的內部活力和創造力,加快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無疑是最需用力筑牢的“底板”。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企業單位為此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其中,發動企業層層開展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就是最新的創造性成果,形成了對事故隱患從發現報告到核查消除、獎勵推動的良性循環機制。對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深入基層廣泛征求意見,也與基層班組、車間的員工進行了廣泛的交流,普遍達成了共識。
李豪文表示,從員工的角度看,廣大從業人員處于生產經營的第一線,具有第一時間發現報告事故隱患的便利條件和優勢,實行這一機制有利于激發和培育全體員工的主人翁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強化自我安全防范;從企業負責人的角度看,鼓勵員工群防群治,實現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由“負責人操心”向“大家操心”的主動轉變,在安全生產上畫出企業負責人與廣大員工同頻共振、同向發力的“同心圓”,這正是企業安全管理的追求目標;從部門監管的角度看,實行這一機制將有力促進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到實、促進包括每一名員工在內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企業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主體也就抓到了實處。
基于以上考慮,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起草了《關于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明確了報告的重點內容、核查處理的工作流程方式、獎勵資金的來源和保障措施,明確了兩個階段的目標任務。
《意見》總體安排,到2025年6月底以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燃氣、工貿、民用爆炸物品等14個重點行業領域以及其中的一些細分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實施內部報告獎勵機制;2025年底前,其他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建立實施。對于兩個階段的任務,有條件的地區可同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