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間是指地表以下的土地空間。從用途分類來看,主要有地下停車、地下商業、地下軌道交通、地下人防設施、地下倉儲、地下管線等利用形式。與地上建設相比,地下空間具有多層次利用性等優勢,資源開發潛力巨大。推進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可以拓展城市空間,賦能城市更新,增強城市安全韌性,有效緩解“大城市病”,促進資源集約節約、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進而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
城市地下空間是城市未來發展的重要增長極。近年來,我國地下空間開發蓬勃發展,以地鐵為主導的地下軌道交通、以綜合管廊為主導的地下市政設施和地下停車、地下商業等快速崛起,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呈現規模發展態勢。但在實踐中還存在規劃統籌難度大、供應政策不完備、監管機制不順暢和開發利用底數不清等問題,亟需對地下空間進行綜合布局,以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間發展結構。
立足當前需要,著眼長遠發展,《意見》是推進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任務書”“路線圖”。《意見》從國家層面明確總體開發利用要求和若干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在強化規劃統籌引領方面,《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性作用,為推進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提供重要遵循;在健全用地供應政策體系方面,《意見》提出準入要求、供應方式和地價支持等政策措施,有助于落實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底線要求,處理好已設立用益物權與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關系;在規范建設項目規劃管理方面,《意見》提出規范許可管理、優化許可程序等政策措施,有助于提高地下空間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審批效能和監管服務水平;在完善產權管理方面,《意見》進一步強化不動產產權管理,有助于平等保護各類地下空間產權主體合法權益。
用好地下空間,賦能城市發展。新征程上,落實好《意見》,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政策體系,持續推進城市地下空間有序開發利用,讓地下空間規劃體系更加完善、開發利用政策體系更加完備、開發利用規模持續擴大、開發利用過程更加安全、國土空間保障能力不斷提升,就一定能為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更有力的空間支撐和更充足的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