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駐會副主席 劉澤洪
在主旨演講環節,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駐會副主席劉澤洪介紹,基于全球能源互聯網理念和中國實踐,合作組織研究提出了推動新能源規模化開發創新模式,包括水、風、光協同和電、氫、碳協同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以水、風、光協同,促進新能源快速發展。劉澤洪介紹,風、光等新能源發電具有隨機性、波動性,而水電具有較好的調節能力,推動水、風、光協同開發,可充分發揮水電調節作用,提升風電、光伏等開發規模和利用率。
劉澤洪舉例稱,比如我國西南水電具有季調節以上能力的裝機占比達到44%,與流域近區和西北地區的新能源稟賦特性強,以水電為支撐,加強西部電網互聯,可以有力推動西南或西北風電光伏開發。以及雅礱江中上游或者雅魯藏布江領域為水電開發重點,預計2030年可支撐新能源裝機3.2-5.7億千瓦,2050年4.8-9億千瓦。
第二個方面,以電、氫、碳協同推動新能源集中開發,推動新能源制氫、碳捕捉利用封存等有機融合。劉澤洪表示,以新能源為能量,以水、空氣和煤電排放的二氧化碳為原料,用綠電規模制氫、制氨、制醇,既能有力促進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又能推動傳統高能耗產業脫碳。
“比如中國北部地區新能源資源豐富,開發成本低,煤化工高能耗產業密集,能源轉型和產業升級意愿迫切。通過實施電、氫、碳協同發展,將使新能源基地配套火電排放的二氧化碳變廢為寶,通過發電基地升級為電、氫、氨、醇連產基地,產生更大的綜合效益。”劉澤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