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通知,調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根據通知,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上浮0.47元/立方米;自2025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此次上浮不涉及民用氣價。
按照慣例,每年11月,本市都會根據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要求,階段性調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發電用氣價格是2.74元/立方米,城六區和其他區域的供暖制冷用氣價格分別為2.92元/立方米、2.68元/立方米,城六區和其他區域的工商業用氣價格分別為3.34元/立方米、3.1元/立方米,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非居民用氣價格為2.8元/立方米。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此次上浮的是非居民用氣價格,并不涉及民用氣價。通知中也專門明確,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居民用氣價格繼續執行2.1元/立方米。
與此同時,市發展改革委也根據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情況,對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進行調整。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調整為91.6元/吉焦(含稅);自2025年3月16日起調整為77.5元/吉焦(含稅)。
通知也要求,各燃氣企業和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