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昆明市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制定方案”和“昆明市管道燃氣配氣價格校核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聽證會。根據會議內容,昆明新一輪居民燃氣價格預計每立方米上調0.03元。
29名代表參與聽證
為增強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規范行政決策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根據相關規定,本次會議邀請29名代表參與聽證,其中消費者代表15名、經營者代表6名、相關領域專家2名、其他利益相關方代表1名、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人員5名,旁聽人3名,共同就兩個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科學性進行論證。
方案顯示,新一輪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擬從2.95元/立方米調整為2.9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03元,上調幅度為1%。目前,昆明使用的天然氣大部分依靠中緬天然氣管道提供,占比為84%,其余部分由市場化采購氣源提供。
2020年以來,國內外天然氣供需形勢趨緊,上游價格持續上漲,對燃氣企業正常經營造成較大壓力。目前實施的非居民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不能完全解決燃氣企業因上游價格上漲造成的成本上升問題。為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按照國家和云南省相關要求,昆明建立了涵蓋居民和非居民用氣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是指終端銷售價格與燃氣企業氣源采購價格(含運輸費用)實行聯動。其目的是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把上游氣源市場價格的調整適度傳導至終端,合理疏導燃氣企業承擔的氣源采購成本壓力。
據聽證會主持人介紹,根據相關規定,管道天然氣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終端銷售價格由門站價格、省內管道運輸價格、管道燃氣配氣價格3部分構成。其中,基準門站價格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省內管道運輸價格由省發展改革委制定,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由州市人民政府制定。
預計上調幅度為1%
2020年9月印發的《關于制定昆明市管道天然氣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管道天然氣實行全市同價,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為2.95元/立方米。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按12個月為周期進行聯動,隨上游氣源價格變動?,F行的昆明市配氣價格是2020年制定的,執行已滿3年;其間,盡管上游天然氣價格已多次上調,但若直接把上調壓力傳導至終端,可能會給居民生活帶來較大影響。
方案顯示,根據主城區2023年用氣量數據,居民用戶年均用氣量為87.12立方米。按各燃氣企業與上游氣源2024年初簽訂的供氣合同,2024年3月至今,居民用氣上游氣源價格較基準門站價格(1.59元/立方米)已上漲18.5%,每立方米上漲0.29元。
據聽證會主持人介紹,新一輪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擬從2.95元/立方米調整為2.9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03元,上調幅度為1%。本次調整后,預計居民用戶年均增加用氣支出2.61元。
對城鎮低收入家庭用戶,方案明確,居民用戶憑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每戶每年用氣量在120立方米以內(含120立方米)的部分,按1.64元/立方米的價格執行;超出部分按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執行。
會議聽取了各方意見建議,并對聽證會與會人員的意見進行初步回應。聽證會組織方表示,將認真歸納分析本次會議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見,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對方案和代表的意見進行論證,進一步修改完善兩個聽證方案內容,履行相關價格制定程序后,報請市人民政府審定。本次聽證會意見的采納情況,后續將按相關要求通過官方網站對外公布。(記者廖興陽)
相關
昆明發布《天然氣用戶安全用氣有關事宜的公告》
擅改燃氣設施處10萬元以下罰款
為保障廣大天然氣用戶的合法權益,確保燃氣使用安全,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發布《天然氣用戶安全用氣有關事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提出,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對單位可以處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
《公告》要求,從事居民戶內燃氣表燃氣燃燒器具及管道安裝的企業,應取得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許可證,其從業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并取得由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在燃氣施工安裝管控方面,戶內燃氣工程開工前應向燃氣公司報備,預約上門進行現場交底,確定施工方案后,施工方和燃氣公司簽字確認。完工后,由燃氣公司進行現場驗收,安裝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要求,氣密性試驗合格后,施工方和燃氣公司簽訂竣工驗收意見,方可交付使用。
用戶自行購買的燃氣燃燒器具、燃氣設施,應符合國家標準及規范要求。購買時應要求銷售單位提供品牌合格證書、產品合格證(銘牌)等證明材料和購買發票(購買憑證),并且注意留存,燃氣驗收和通氣前需要核驗相關憑證。橡膠復合軟管(原來老的橡膠管)不能直接連接燃燒器具,連接軟管長度不能超過2米,不得穿墻、穿門窗或連接三通形成2個以上支管。
燃氣熱水器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不能安裝在浴室,不能使用直排式燃氣熱水器。天然氣灶具、液化石油氣灶具應專灶專用,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灶具使用8年后需要更換。
燃氣具安裝維修人員辨別方面,為杜絕非法安裝維修,用戶不要在網絡平臺尋找人員進行燃氣具安裝維修。用戶可到最近燃氣公司營業廳、燃氣具銷售專柜咨詢采購或聯系安裝維修。從事燃氣具安裝維修人員應經燃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需取得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持證上崗。用戶可要求上門安裝維修人員提供合法的安裝維修企業和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必要時可直接聯系安裝維修企業核實其真實性。
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或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禁止使用瓶裝燃氣。
嚴禁私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如需要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須與所在區域的管道燃氣公司聯系,請燃氣公司專業人員上門進行查驗,禁止讓沒有資質的施工人員等私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嚴禁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客廳、臥室等場所儲存、使用燃氣。
使用不合格燃氣軟管、灶具、熱水器等燃氣設施拒絕整改的,燃氣公司應采取停氣措施,用戶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復通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