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藍天燃氣(605368.SH)發布公告稱,與河南燃氣集團等共同成立的河南匯融燃氣并購產業投資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記,基金規模達10億元,旨在投資城鎮燃氣行業及相關領域。
山西晉東華潤燃氣收購陽泉中石油昆侖燃氣股權案也于2月8日獲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無條件批準,標志著山西省城燃企業整合進程進一步提速。
2月11日,陜天然氣(002267.SZ)在投資者互動平臺透露,近年來,公司主動尋找省內外其他地區城市燃氣公司收并購、合作標的,已采用新設立或收并購方式完成區域市場整合工作,成效顯著,城市燃氣板塊占有率穩步提升。
陜天然氣稱,未來仍將持續發掘優質城市燃氣標的公司,推進城燃企業收并購工作。
2024年至今,城燃企業整合步伐加快,多家企業通過設立并購基金、推進并購交易等方式,積極布局城鎮燃氣市場及相關上下游產業。
在這股并購大潮中,整合能力也決定了城燃公司的競爭力。華泰證券認為,整合能力較強的五大城燃龍頭仍有望保持競爭優勢。這五大城燃龍頭分別是中國燃氣(00384.HK)、港華智慧能源(01083.HK)、昆侖能源(00135.HK)、華潤燃氣(01193.HK)、新奧能源(02688.HK)。
并購提速
據界面新聞綜合能源資訊機構清燃智庫等機構及公開資料的數據,2024年,國內城燃企業股權收購和轉讓至少有16起。其中不乏有港華智慧能源等行業龍頭的身影,同時也包括北京富華燃氣有限公司等中型企業。
卓創資訊天然氣產業鏈主管梁英漢對界面新聞表示,此輪城燃企業整合加速主要得益于政策推動。
2022年6月,國務院牽頭主導發布《關于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下稱《方案》),提出利用四年時間里更新改造10萬公里城燃老舊管道,并且明確要求完善燃氣特許經營準入退出機制,支持城燃行業兼并重組、區域化整合。
圖片來源:華泰證券
“從時間來看,該《方案》也接近尾聲。所以在2024年,相關工作明顯加速推進。”梁英漢稱。
華泰證券在去年10月發布的一份研報指出,國內天然氣行業已從高速發展期進入平穩發展期,城市燃氣作為天然氣最核心的下游細分方向,行業“跑馬圈地”接近尾聲。
“未來5-10年,并購重組將成為城市燃氣行業發展主旋律。”華泰證券表示。
清燃智庫指出,目前仍有多個燃氣企業股權轉讓尚在招投標中。綜合來看,影響項目招標進展的主要因素為企業經營業績狀況、是否具有優勢營業務板塊以及燃氣特許經營權轉讓協商價格。
部分未充分考慮經營地域、市場開發難度等因素存續的燃氣公司,可能存在因業績不佳陷入經營困難,不得不低價轉讓股權的情況,此種類型公司招標也具有一定難度;具有一定優勢業務板塊的燃氣公司招標進展則會較快。
“一城一企”成為主流
在梁英漢看來,當前國內城燃企業整合主要呈現出三方面特點。
一是形成了規模集中化的 “一城一企”或“一城一網” 模式。從城市到地方縣市,呈現一個城市或一個區縣由一家燃氣企業主導的格局,具有明顯的區域性特征。
二是以龍頭企業為主導的并購現象。在企業并購層面,當地相對較大的企業會橫向收購本區域內的中小型燃氣企業,呈現出類似 “大魚吃小魚” 的模式。
三是隨著企業規模化效應的凸顯,原本業務多樣的中小燃氣企業,如涉及天然氣貿易、儲能、經營加氣站業務等,也會在整合過程中統一并入規模化公司,推動未來城燃企業業務模式更加多元,逐步向綜合能源型企業轉變。
在城市規模化擴張和產業聚集化發展的背景下,過去大部分城市燃氣市場格局分散。
華泰證券的數據顯示,在其統計的國內305座城市中,僅有1家燃氣企業的城市數量占25%、2-3家占46%、4-5家占23%、6家及以上的占6%。
梁英漢表示,中小型城燃企業由于用氣量較小,采購規模有限,因而在氣源采購價格上往往處于劣勢。整合后,推行“一城一企”模式,規模化的大型企業將在上游采購管道氣或液化天然氣時,具備更強的成本優勢和議價能力。
“能夠有效突破‘小散亂弱’的行業桎梏,形成規模效應。”梁英漢稱。
“一城一企”模式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當年7月,浙江率先出臺全國首個《管道燃氣特許經營評估管理辦法》,其中明確提出鼓勵城燃企業間進行規模化、集團化整合,至2021年底,有條件的地市完成企業規模化整合,形成“一城一企”。
2024年,多地加大力度推進“一城一企”模式。從去年至今,已有山西省晉城市、河南省平頂山市石龍區、河南省信陽市等地陸續出臺相關實施方案。
華泰證券指出,國內燃氣特許經營權續約高峰出現在2030年以后,隨著特許經營法定期限延長至40年,存量項目的潛在價值有望重估,整合能力強的燃氣公司有望受益。
該機構認為,華潤燃氣、香港中華煤氣(內地經營主體即港華智慧能源)等龍頭,可以立足于優質的城燃項目,有望整合周邊零散區域;昆侖能源、藍天燃氣等企業,可以借力上游資源或中游長輸管網優勢有望整合沿線項目。
城市燃氣特許經營權屬于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的其中一類。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指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市政公用事業投資者或者經營者,明確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經營某項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或者提供某項服務的制度。
國內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制度正式實施始于2004年,至今已超過20年。該制度曾明確,特許經營期限應當根據行業特點、規模、經營方式等因素確定,最長不得超過30年。
當前,國內35個大中城市均有五大城燃的身影。
據華泰證券數據,從核心區域項目數量看,截至2024年1月,華潤燃氣大幅領先,分布有12個核心區域,分別位于天津、寧波、合肥等地,體現出其近年著力于核心大中城市項目并購的戰略成果。
港華智慧能源在核心區域項目數量上僅次于華潤燃氣,共有7個,包括濟南、武漢、廣州等地,這得益于其在國內城燃市場上的先發優勢;昆侖能源作為入局較晚的城燃龍頭,布局范圍最廣,但核心區域項目數量不多,僅有2個,分別在海口、昆明。
燃氣整合也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梁英漢指出,每年都會發生一些燃氣爆炸或燃燒事故,主要原因在于城市燃氣企業數量眾多,各企業的運營和監管水平參差不齊,導致隱患增多。
由中國城市燃氣協會安全管理工作委員會等單位發布的《全國燃氣事故分析報告》顯示,2023年各類型燃氣事故中,管網事故數量占34.5%。燃氣管道一旦老化,極易發生泄漏。
例如,2021年發生的湖北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就是因為天然氣管道嚴重銹蝕破裂,泄漏的天然氣在占壓的建筑物下方河道內密閉空間聚集,遇餐飲商戶排油煙管道火星發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行業整合則有望壓縮風險滋生的空間。“整合后,城燃企業數量減少,政府監管難度隨之降低,管理也更加高效,進而能夠有效減少安全隱患。”梁英漢稱。
同時,整合也增強了企業的資金實力。梁英漢表示,天然氣管道在長期運行過程中會逐漸老化,而對其進行改造和更新需要大量資金投入。一般情況下,中小型燃氣企業在成立初期,主要通過收取接駁費等方式獲取短期收益。
“接駁”是指將新建的天然氣管道與現有的燃氣供應系統進行連接的過程。這個過程通常涉及將用戶端的管道接入城市燃氣管網,或者將新的燃氣設施與主干管道連接,從而實現天然氣的供應。
燃氣接駁是城燃公司的主營業務之一。因受到房地產行業持續低迷的影響,城燃公司的燃氣接駁業務收入均出現較大幅度下滑。
以2023年業績來看,城燃企業龍頭華潤燃氣的燃氣接駁收入同比下降11%至108.88億元;港華智慧能源接駁銷售額同比下降22.6%至18.68億港元(約合17.26億元人民幣);新奧能源的燃氣接駁安裝收入同比下降10%至53.37億元。
“隨著時間推移,管道老化問題逐漸凸顯,中小燃氣企業由于資金有限,往往難以持續投入大量資金用于管道改造和維護。相比之下,整合后的規模型企業資金實力更強,能夠更好地承擔管道改造和更新所需的費用,從而保障燃氣供應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梁英漢說。
仍存挑戰
城燃行業整合勢在必行,但進程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
梁英漢指出,企業內部管理與人員整合是當前城燃企業整合中的主要挑戰之一。重組后涉及新舊人員安置、資產評估、財務風險把控以及股權分配等諸多方面,需要妥善處理。大規模的人員崗位調整也加大了管理壓力。
此外,資金壓力也是整合過程中的一大問題。兼并重組不僅需要企業承擔前期的收購成本,整合后還可能暴露出一系列隱性成本,例如特許經營權歸屬不清引發的法律糾紛,進而推高管理成本。
梁英漢表示,過去,部分地區特許經營權分配不清晰,存在多家企業同時擁有特許經營權的情況,這也導致企業之間因權屬問題產生法律糾紛。企業在進行收購重組時,這些問題在合同中可能不會明確體現,但在整合后會逐漸暴露。
梁英漢對此建議,一方面可以引入行業內優秀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效率;同時,還可以將業務與AI結合,引入智能系統,如智能財務軟件等,以此降低人工成本,提升整體運營效率;收購重組后,積極向當地政府爭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資金補貼,減輕成本壓力。
中石化天然氣分公司山東天然氣銷售中心王渝華近期在能源新媒發表的文章,也進一步強調了并購后加強企業人力資源整合的重要性。
王渝華表示,人力資源的整合必須保證人員結構的穩定。應及時了解員工的心理變化和需求,從而最大程度地完成員工內部的整合。
例如,結合企業的實際發展現狀構建系統性較強的薪酬福利激勵機制,重點突出多勞多得的績效激勵原則。此外,要加強并購后公司員工的教育培訓,提高人才技術與綜合素質。
此外,在安全保障方面,王渝華提出應嚴把安全關,杜絕大風險,排除真隱患。
“對于控股的合資合作項目應核查安全體系建設情況、依法合規性、當前生產運行存在的安全隱患等全方位的安全問題,參股公司項目應重點核查依法合規性及存在的安全隱患并約定控股股東負責安全管理。”
王渝華表示,一方面,排查合作方有無被政府取締經營資質或多次出現安全事故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等情況,劃出合作安全紅線,避免因合資合作帶來安全隱患。
另一方面,合作方存在證件不全、手續不齊及可治理隱患等情況,要約定將安全問題整改到位作為合資合作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