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7月31日凌晨1時14分,龍崗區某社區一租戶因操作失誤,引起瓶裝燃氣爆燃,致本人全身50%燒傷,經初步了解,該租戶在出租屋廚房內,用管道燃氣煮云吞時因其放置于燃氣灶旁的一瓶裝燃氣閥門未擰緊,導致燃氣泄漏,在燃氣灶打火時發生爆燃。
據了解,該出租屋已安裝管道燃氣,此瓶裝燃氣在點火時已清出廚房,但后被租戶放回。
*具體情況以最終調查結論為準。
2024年8月9日中午12時許,龍崗區某社區一租戶在已開通管道燃氣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廚房內仍放置瓶裝氣未及時清理。在進行烹飪時煤氣罐突發爆燃,導致其嚴重燒傷,燒傷面積高達70%,后續治療費預計超過100萬元。不僅給傷者身心帶來巨大的痛苦,對其家庭更是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失與傷害。
經初步了解,“瓶管”混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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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熱值和密度差異:天然氣和瓶裝氣的熱值和密度不同,這意味著它們的燃燒特性和安全性要求也不同。混合使用這兩種氣體可能導致燃燒不完全,產生有害物質,從而影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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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壓力差異:天然氣通常通過管道輸送,而瓶裝氣則是在高壓下儲存的。這兩種氣源的壓力不同,如果混合使用,可能會導致設備損壞或燃氣泄漏,增加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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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燃氣泄漏的處理:天然氣泄漏后會往上逸散,相對容易排出,而瓶裝氣泄漏則會在底部沉積。這種差異意味著如果同時使用這兩種氣體,可能會影響燃氣的正常排放和處理,增加安全隱患。已安裝天然氣用戶,家中可能安裝了可燃氣體報警器,但因是為天然氣而設置的,一般安裝位子在天花板上,若是同一空間瓶裝氣泄漏因其特性沉積在廚房底部,可燃氣體報警器是無法探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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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裝燃氣灶具的風險:有些用戶可能會嘗試將液化氣灶具改裝成天然氣灶具,但這樣做存在很大的安全風險。天然氣和液化氣的燃具在性能、技術和安全要求上都有所不同,改裝后的燃氣灶具可能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原裝氣密性被破壞,從而導致漏氣或燃燒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