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公司做油氣市場分析員時,只要文章里提到發改委,遠在新加坡的亞洲總部編輯就要加一個定語,“中國經濟的頭號規劃者”。
我起先會有耐心跟外國編輯解釋實際情況不是那么簡單,“在中國,很多事情比如能源這樣一個因為年代久遠而糾結了太多利益的領域的事,往往不是一個部門決定的,更不必說中國經濟這么大一個規劃了……”但他們的耐心到此為止,堅持除非你能說出誰是中國經濟的頭號規劃者,哪怕只是能源領域的頭號規劃者,否則還是要加那個定語。
我說不出來不錯,許多外國新聞機構也這樣做,然而一個又一個事例卻在證明,不僅他們確實搞錯了,中國經濟更像是游走在市場與計劃之間,只看政府當時的計劃是什么。
以發改委為例,其職責在官網的描述確實像是中國經濟的頭號規劃者,比如第一條,“擬訂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最后還有“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糧食局、國家能源局”這一句。
在媒體上也一樣。比如,去年11月的寒流引發多個地區出現天然氣荒,一些地區的缺口高達40%,大家開始討論其成因,很快歸結為兩種意見,一是壟斷導致短缺,一是價格機制沒有理順。然后看到政府通過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央視進行回應,把問題歸結為供需失衡,因為去年冬天來得早,還提到國家已經緊急組織進口七億立方米液化天然氣,“由中石油掏錢”,仿佛是要證明,他先前說不能輕易茍同有關壟斷導致短缺的觀點是有根據的。
是的,假如不是計劃經濟,很難發生國家組織進口而要石油公司掏錢的事。
同樣具有計劃色彩的還有天然氣作為城市燃氣進入廣州這件事。比如,為什么選在2006年開始,當年9月發布的《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天然氣置換工作的通告》開篇第一句話就做了回答,“為優化我市能源利用結構,改善大氣環境質量,讓市民早日用上清潔高效、安全環保的天然氣,我市將逐步對現有管道燃氣用戶實施天然氣置換”,至于用上天然氣是不是市民當時的一大心愿,政府又是從何得知,沒有交代,接下來就是“有關事項”。
天然氣置換工作從此鋪開。
也是在那時,我聽國外分析師說廣東跟澳大利亞簽的那份每年370萬噸的天然氣供應合同很便宜。
如果說,對于市民而言,廣州什么時候轉用天然氣不是一道選擇題,而是政府的計劃,那么,接下來市民總可以問一句:我們有那么多天然氣,足以支撐從2006年開始的天然氣置換嗎?
先看國家層面。2007年4月,發改委在《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中明確指出,“我國能源資源總量比較豐富,但人均占有量較低,特別是石油、天然氣人均資源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7.7%和7.1%”;回顧“十五”時期能源發展主要指標,從2000年到2005年,天然氣產量及其一次能源需求分別上漲超過12%和14%。
業界也不諱言我國天然氣供不應求而要通過進口彌補。比如2007年9月的一個論壇上,有業內人士指出,2003年,我國天然氣消費量首次超過供應量,預計到2010年要進口約300億立方米天然氣,到2015年將達400億立方米。如果這是真實的,那么天然氣正在走石油的老路,把我國變成凈進口國。這恐怕是要削弱我國作為進口商在談判桌上的議價力的,更別說定價權了。
廣州也一樣。比如去年12月16日《南方日報》報道,全市天然氣置換完畢,總需求量將達每年226萬噸,去年缺口仍超過百萬噸。為此,廣州積極尋找新氣源,先是西氣東輸第二期的中亞氣,后有去年3月簽約引進的卡塔爾氣。
而一旦涉及進口,“理順價格機制”一事馬上變得不可避免,跟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氣一樣。然而,如同一位分析師所說,理順價格機制當然有必要,這就是用價格來調節供求,是市場方式,問題是,之前政府推行天然氣的時候卻是計劃方式,說做就做,市民沒有發言權,等到置換完了,天然氣消費卻要改為市場方式,并且在進口價格高于國內價格這一客觀事實面前,市民就更加沒有發言權了。這合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