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煙臺4月14日訊今天,記者從煙臺市物價局獲悉,經煙臺市政府同意,煙臺市自4月15日起,實施車用天然氣與成品油價格聯動,市區車用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自4月14日提高了國內成品油價格后,按照市區車用天然氣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意見,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應提高0.32元。為減輕出租車行業的負擔,減少價格變動產生的負面影響,這次與汽油同幅度提高市區車用天然氣價格,即每立方米提高0.25元,調整后的市區車用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4.18元。
按照煙臺市市區車用天然氣與成品油價格聯動辦法,市區車用天然氣價格與汽油價格實行聯動,按照與90號汽油零售基準價格0.75:1的比價關系確定。當國家統一調整汽油價格時,根據煙臺市的實際情況,市物價局要于次日公布市區車用天然氣價格,企業不得自行提高價格。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自4月14日提高了國內成品油價格后,按照市區車用天然氣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意見,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應提高0.32元。為減輕出租車行業的負擔,減少價格變動產生的負面影響,這次與汽油同幅度提高市區車用天然氣價格,即每立方米提高0.25元,調整后的市區車用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4.18元。
按照煙臺市市區車用天然氣與成品油價格聯動辦法,市區車用天然氣價格與汽油價格實行聯動,按照與90號汽油零售基準價格0.75:1的比價關系確定。當國家統一調整汽油價格時,根據煙臺市的實際情況,市物價局要于次日公布市區車用天然氣價格,企業不得自行提高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