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價局9月8日下發通知稱,從2010年9月10日起,調整福山油田天然氣出廠價格,上調加氣站結算價格,對出租車、城市公交行業用氣進行價格直補。
據介紹,9月10日起,海南按照車用天然氣與汽油0.66:1的比價關系,統一省內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為4.50元/立方米。海口地區加氣站每立方米結算價格由3.20元調整為3.76元,其他市縣加氣站每立方米結算價格由3.40元調整為3.96元,每立方米統一提高了0.56元。
為確保出租車、城市公交行業的穩定,海南省實行差別價格政策,對出租車、城市公交車進行直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