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此次長春市將民用天然氣價格由現行的2元/立方米調整到2.8元/立方米;煤氣價格由1.5元/立方米調整到2元/立方米。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3月27日剛剛表態,稱“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的傳言完全不實,純屬無稽之談。有人因此指出,長春市此次調價,天然氣價格上漲40%,煤氣價格上漲33%,與國家發改委表態相悖,是“失信于民”。
長春市發改委價格調控監督處處長邵樹權介紹說,長春市這次調整天然氣價格是為了疏導國家2010年調整天然氣出廠價格,以及補貼近幾年長春市天然氣置換煤氣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費用。推遲兩年半調價,是長春市綜合考慮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做出的決定。
據了解,2009年6月,吉林省物價局上調了天然氣管道輸送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19元;2010年6月,國家發改委上調了國產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居民每立方米上調0.23元。
“國家和省上調了天然氣出廠價格及管輸費后,我市目前民用天然氣直接購進價格每立方米上漲了0.42元。”邵樹權說。
此外,長春市計劃安排的兩個周期涉及54萬戶的煤氣置換天然氣街區管網和室內設施改造仍有約15.55億元的資金缺口,經核算,該工程預計增加天然氣成本每立方米0.41元。上述原因造成了長春市天然氣每立方米直接增加成本0.83元。
按照“彌補上游價格調整增加企業成本部分,適當考慮煤氣置換天然氣管網改造部分成本、安全供氣的維護費用,其他增加成本因素均不考慮,同時理順天然氣與煤氣比價關系”的基本原則,長春市制訂了此次調價方案。
長春市發改委價格調控監督處處長邵樹權介紹說,長春市這次調整天然氣價格是為了疏導國家2010年調整天然氣出廠價格,以及補貼近幾年長春市天然氣置換煤氣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費用。推遲兩年半調價,是長春市綜合考慮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做出的決定。
據了解,2009年6月,吉林省物價局上調了天然氣管道輸送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19元;2010年6月,國家發改委上調了國產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居民每立方米上調0.23元。
“國家和省上調了天然氣出廠價格及管輸費后,我市目前民用天然氣直接購進價格每立方米上漲了0.42元。”邵樹權說。
此外,長春市計劃安排的兩個周期涉及54萬戶的煤氣置換天然氣街區管網和室內設施改造仍有約15.55億元的資金缺口,經核算,該工程預計增加天然氣成本每立方米0.41元。上述原因造成了長春市天然氣每立方米直接增加成本0.83元。
按照“彌補上游價格調整增加企業成本部分,適當考慮煤氣置換天然氣管網改造部分成本、安全供氣的維護費用,其他增加成本因素均不考慮,同時理順天然氣與煤氣比價關系”的基本原則,長春市制訂了此次調價方案。